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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横琴口岸恢复货物及其运输车辆通关第一阶段安排的通告

印发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发布日期: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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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琴口岸恢复货物及其运输车辆通关第一阶段安排的通告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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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琴口岸恢复货物及其运输车辆通关第一阶段安排的通告


  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有关要求,保障合作区分线管理政策下免(保)税货物经横琴口岸进入合作区,根据横琴口岸客货车通道建设及启用情况,经粤澳相关部门协商,决定分阶段有序恢复横琴口岸货物及其运输车辆通关。现就有关安排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6月30日9时起,横琴口岸恢复货物及其运输车辆通关第一阶段安排正式实施。《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中批准可通行横琴口岸的货运车辆,恢复经横琴口岸通关。

  二、现阶段,横琴口岸仅恢复琴澳之间货物通关,过境合作区货物(经合作区直接往来内地与澳门的货物)暂不能通关。

  三、现阶段,供澳鲜活产品及其运输车辆,供澳危化品及其运输车辆通关安排维持不变。

  四、货物经横琴口岸进出口应采用电子报关方式完成报关。

  五、横琴口岸货物及其运输车辆通关时间为每日9:00至17:00(含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

  六、经横琴口岸通行的货车,长度超过16m,宽度超过2.5m,高度超过4.25m(从地面算起),以及需要在横琴口岸货车通行时间外通关的,需提前向合作区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粤澳两地口岸查验单位申请并预约通关。

  七、粤澳相关部门将结合实际需要,分阶段逐步完善横琴口岸货物及其运输车辆通关安排,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敬请跨境货运企业和司机支持配合,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遵守现场交通指引及有关安排。

  特此通告。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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