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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2023年12月01日 来源: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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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支撑先进制造业创新集群发展,实现两业更高水平融合互动,推动城市能级提升的重要举措。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以“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为主线,大力发展金融服务、科技研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现代商贸、商务会展服务、现代物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低碳环保服务、设计服务等十大重点领域,重点实施核心集聚区打造、总部和领军企业集聚、规上企业“倍增”、产业人才引育、数字化标杆示范、“鸿蒙”生态链建设、供应链创新发展、专业服务提质、会展特色化提升、检测认证平台建设等十大专项行动,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和一批功能突出的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到2025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营业收入每年增长10%以上,打造五标杆、十特色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做强100家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和总部企业,新增培育1000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到“十五五”末,力争实现全市生产性服务业营收效益与规上企业数量“双倍增”,营收规模及效益达到5000亿元水平,规上企业数量突破5000家,形成结构合理、功能突出、产业集聚、错位互补、协同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

  二、重点发展“十大”领域

  (一)金融服务。推动辖内银行机构设立“制造业服务中心”,构建“链主企业+合作银行+中小微企业集群”融资对接机制,实施重点产业链“主办行”制度,重点支持生产线装备智能化改造、传统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上云用云”等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项目。鼓励辖内银行机构加快金融科技应用,对工业企业、项目进行绿色数字画像和自动化评估,扩大绿色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畅通绿色项目与金融资源对接渠道,向绿色领域倾斜更多信贷资源。到2025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900亿元,制造业贷款、科技信贷贷款分别达到3500亿元、2000亿元,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100家。(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二)科技研发服务。高水平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加快建设大科学装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依托龙头企业设立重点产业创新中心,支持大型制造骨干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建设一批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整体性解决方案的研发企业。推进新型研发机构成立产业化运营管理公司,面向创新型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服务。推动工程中心、实验室开放服务,提升产业共性技术服务能力。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区”的科技创新创业孵化链条,培育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科技企业孵化器。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获权、确权、维权、用权服务全链条,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布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到2025年,力争科技服务业收入达150亿元,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累计达到11000家左右,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6.9件,累计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站32座。(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三)信息技术服务。引导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和生活消费各领域各环节的应用,大力发展高端软件、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地理信息、数字创意等信息服务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软企营收增量、上规模奖励、租金补贴等扶持政策,建设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创新开展鸿蒙系统生态链建设,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工作,支持以华为赋能中心、思爱普(SAP)赋能中心为核心搭建“2+N”数字化转型赋能体系,加强工业互联网在先进制造业集群应用。鼓励金融、商务、工业、交通等行业企业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对现有生产、服务和管理方式进行升级,推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市软件产业规模突破400亿元,遴选市级典型应用场景不少于100个、试点示范项目150个,累计推动1万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现代商贸。大力引进品牌首店,推动重点商超、特色街区实现综合升级,发展更高水平的沉浸式、体验型消费。高标准推进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一批特色明显、产业链完善、服务体系健全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型园区。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电商开拓市场、创建品牌、提质增效,鼓励开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社群电商、“小程序”电商等线上线下交易融合新业态。鼓励批发业主体以独立法人形式在莞落地,支持传统批发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打造一批集信息推送、消费互动、物流配送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批发企业。到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5000亿元,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额突破50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五)商务会展服务。错位发展会展经济,积极举办具有东莞特色的制造业展览会,支持会展场馆新建扩建、改造升级,鼓励传统展会借助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发展数字会展新业态。发展法律服务业,大力发展公证、仲裁等业务。发展财税服务业,重点支持会计、税务、审计等服务。积极发展商标品牌服务、广告、咨询评估、智库服务等与制造业转型升级紧密相关的专业服务,引育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高端智库,扩大专业服务领域的开放合作。到2025年,每年举办全国性展览和大会45场次以上,其中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展览和大会25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

  (六)现代物流服务。着力提升重点制造业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支持围绕产业链核心链主及上下游提供原材料及配件采购、辅助加工、产品包装与销售配送等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壮大发展保税物流、邮政快递、冷链物流等服务,加快推动清溪保税物流中心(B型)、虎门港综保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在公铁联运基础上,整合东莞港及各铁路枢纽资源,加大力度发展以集装箱、半挂车为标准运载单元的多式联运。做大做强一批具有供需对接、数字化解决方案等功能的物流服务平台,提升物流全链条和细分领域的数字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物流业和邮政业增加值达到297亿元,拥有通过国家认证的3A级(含3A级)以上物流企业25—30家,年营业额过亿的物流企业集团2—3家,年营业额超过千万元的物流企业2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七)人力资源服务。加快建设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发展猎头服务、人才测评等高人力资本、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提高高端人力资源服务业态供给能力。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态提质增效,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分支机构,鼓励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外拓展劳动力资源输送渠道。深化“技能人才之都”建设,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围绕服务制造业当家培训产业技能人才,鼓励公办职业院校与企业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到2025年,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至少建成1个省级、3个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业营业收入超220亿元,建成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5所,建设50个市级高水平校企合作基地,累计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200个。(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立足东莞智能移动终端、智能装备和泛家居国家级产业集群发展基础,引进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检验检测品牌机构,做大做强面向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质检、标准、计量、特检等质量机构。组织检验检测机构与重点产业链领域企业对接,推动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由事后质量管理深入到生产制造全产业链各个环节。支持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国家质检中心、国家计量中心。鼓励本地认证机构提升技术能力,支持机构申请绿色产品认证资质,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到2025年,获得省级CMA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达420家,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38项,建成国家级质检中心9个。(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九)低碳环保服务。大力发展生态环境监测、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审核、合同能源管理、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碳核查等绿色服务业。支持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建立更加规范的绿色咨询服务市场,推动行业自律化和规范化。建设绿色低碳产业园区,引入一批产品碳足迹认证机构和资产服务企业,为制造业企业打造个性化的绿电/绿证交易、碳资产交易、碳足迹认证等服务方案。推广循环经济在企业、园区、行业、区域的示范试点,支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回收利用服务。到2025年,引进和培育20家以上生态环境、碳服务企业,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装机量提升至150万千瓦,储能装机量提升至20万千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设计服务。深入推进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工业设计特色类)建设,支持工业设计研究院、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办好东莞杯国际工业设计大赛,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工业设计会展和评比,提升工业设计水平和能力。大力发展服装鞋帽、珠宝、家居等时尚设计,加速东莞传统特色产业品牌化、特色化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园林设计等规划设计服务水平,针对建筑、结构、市政、风景园林、建筑装饰等规划设计领域打造本土企业供需对接圈。围绕潮流玩具、数字创意、动漫游戏、电子竞技等文化创意服务产业,打造系列具有东莞标志的城市IP,支持“设计+”新商业模式延伸文化创意衍生产品综合开发。到2025年,增创3个国家级或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认定不少于3家国家级、25家省级和60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重点实施“十大”行动

  (一)服务业核心集聚区打造行动。通过市镇联动、政府和市场联动的模式,集中打造一批市级标杆性集聚区和一批特色专业集聚区,推动条件成熟的集聚区争创“国家级服务业示范园”。以市中心区、松山湖片区、滨海湾片区、水乡片区为重点,依托东莞国际商务区(CBD)、黄旗南片区、松山湖北部研发片区、滨海湾TOD片区和麻涌TOD标准化产业片区,聚焦企业总部、科技研发、信息软件、专业服务等领域,面向广州、深圳,打造5个服务全市的市级标杆性集聚区;以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和镇街(园区)特色产业为重点,依托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光大We谷软件产业园、南城总部基地、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大湾区国际时尚谷、国际展览中心片区、保税物流片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广安检测中心、石排潮玩名镇等,打造10余个特色专业集聚区。同时,结合城市更新和新型产业用地(M0)等开发,以及新兴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继续识别一批特色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二)总部和领军企业集聚行动。优化生产性服务业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完善产业空间供给、投融资及财政支持政策,支持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财务中心在莞集聚。加快招引一批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来莞设立区域总部。鼓励制造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型,鼓励服务业企业加强集成创新,提供从设计到运维示范引领的总承包服务和解决方案,培育更多两业融合标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规上企业“倍增”行动。建立生产性服务业倍增计划高质量评价体系,每年组织考核遴选一批生产性服务业倍增企业,实行扶优扶强、动态调整,对倍增企业实施全链条按需配置、精准扶持。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单打冠军企业、产业链龙头企业、上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通过“分转子”“微转小”“小升规”“再升规”计划,促进一批生产性服务企业上规纳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产业人才引育行动。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对生产性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人才引进政策,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人才纳入人才东莞工程支持范围,在住房、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方面提供相应政策支持。引导高校和职业院校面向生产性服务业提供课程教学,鼓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育一批符合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需求的人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数字化标杆示范行动。紧扣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的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围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家具等重点产业,支持企业持续加大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投入,通过升级软件、改造硬件建设一批智能车间。遴选一批有担当、有能力、有示范性的企业先行先试,开展基于国产操作系统的产线信息化改造。(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鸿蒙”生态链建设行动。以打造“全国鸿蒙智造之城”为目标,推动鸿蒙生态在莞集聚,联合开源鸿蒙操作系统商业发行版公司开展综合性生态中心建设,提供基于开源鸿蒙的开发测试验证、适配迁移认证、端边云协同创新、品牌生态推广、数字人才培养、知识产权运维等公共服务,入库一批“鸿蒙+智造”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供应链创新发展行动。加快推进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建设,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组织协同管理优势,培育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提供集贸易、物流、信息等多样化服务于一体的供应链创新解决方案,打造上下游有效串接、分工协作的联动网络。强化现代供应链安全韧性,加强供应链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防控、应对等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八)专业服务提质行动。鼓励全国优秀会计师、律师等事务所华南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东莞,着力培育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海商海事、物联网等细分领域专业化品牌化事务所,推动东莞事务所与港澳事务所合伙联营。鼓励东莞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积极购买事务所服务,推动事务所与各领域产业创新平台对接。鼓励潮玩、家具等主题文化创意设计企业提升原创设计能力,积极参与设计会展与评比,加强原创IP开发和保护,形成一批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设计品牌。(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负责)

  (九)会展特色化提升行动。围绕东莞制造业优势行业,依托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配套设施,积极创建加博会、台博会、漫博会、智博会、织交会、广印展、名家具展等会展品牌,拓展储能展、鞋机展等特色化展会,参(按)照国家级展会的标准,不断提升办会、办展水平,争取更多国字号会展品牌落户东莞。(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十)检测认证平台建设行动。在电子信息、新能源、低碳环保等领域探索引进国家级检测中心、评审中心和国际知名的检测认证机构,建设一批具备全过程、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的NQI一站式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开放检验检测资源,参与NQI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领导。组建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议我市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重要政策文件和相关工作方案,部署推进重点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双统筹,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域长制”,实行“一个重点领域、一个市直部门牵头”,按照“一个重点领域对应一份‘倍增’企业清单、一份招商引资清单、一份重点投资项目清单、一份重点集聚区地图、一个政策工具包”的工作要求,逐步形成“一批聚集区、一批倍增企业”新格局。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产业”,明确每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实施年度评估工作,结合生产性服务业相关统计监测数据以及各重点领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每年对十大重点领域进行评估和反馈,形成比武争先、赛龙夺锦、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项目引领。以总部经济为主导、楼宇经济为载体,围绕重点领域加快引进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在莞布局。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倍增”计划,集中资源重点支持一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做强做大。通过全面摸查和梳理,建立重点领域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在谈项目清单、建成及规划在建项目表“三张清单”。建立项目定期调度、会商推进和跟踪问效机制。对在库企业申报省、市级相关示范项目,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等优先推荐申报。

  (三)强化政策激励。统筹用好国家、省、市三级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现代服务业等专项资金,优化完善生产性服务业“倍增”计划支持政策,实行“一个重点领域,出台一个行业规划、一个行动计划、一份产业支持政策”,建立更有针对性的生产性服务业政策支持体系。出台“鸿蒙”生态链建设、数字化标杆示范、供应链创新发展、专业服务提质、会展特色化提升、检测认证平台建设等特色行动方案政策,支持生产性服务业特色化发展。鼓励镇街(园区)在市级政策基础上,研究出台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项目的扶持措施。

  (四)强化统计监测。以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为基础,按照“可统计、可监测、可评估”原则,探索建立全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动态跟踪监测数据变化,及时反映重点领域行业发展情况,为政府优化政策、考核评价和服务企业提供有效信息。

  (五)优化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服务业相关政策的精准解构、智能匹配和主动推送,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和“跨域通办”事项全程线上流转,推动惠企政策“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扩大“免申即享”覆盖面,进一步激发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附件:东莞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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