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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推出降低合作区企业综合成本的十条措施 切实解决企业痛点、堵点、难点

2022年03月29日 来源: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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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8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印发《降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综合成本的十条措施》,这是合作区成立以来,首份以执委会名义发布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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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合作区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合作区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加快集聚人气、商气和烟火气,执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经过深入调研,广泛收集区内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诉求,以政策组合拳的方式,分别从租金成本、工作人员租房和生活成本、商业配套运营成本、招聘成本、用能成本等方面推出系列措施,切实减轻企业实体经营负担。

  扩大受惠面

  修订三项尚在执行期内的政策

  针对合作区内科技型企业尤其是澳资科技型企业在起步阶段盈利能力不足等问题,《十条措施》提出,将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时间由3年延长至5年,后2年按前3年补贴标准的50%给予租金扶持,以支持初创型企业更好发展。

  此外,《十条措施》对《横琴新区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进行优化,降低申请条件,取消用人单位纳税额限制,并扩大租房和生活补贴适用对象范围,在已有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学士、高技能人才等补贴对象的基础上,增加大专和其他人员两类补贴对象,对大专给予2万元补贴,其他人员给予8千元补贴,全面降低合作区各类工作人员租房和生活成本。

  就合作区企业反映办公楼宇、园区区域饭堂存在不足的问题,《十条措施》提出,取消合作区试点区域饭堂补贴中关于办公楼宇、园区实际入驻率必须达到30%的申请条件限制,并提高《横琴新区鼓励发展试点区域饭堂暂行办法》政策适配性,支持区内更多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开办饭堂,吸引企业入驻,增加人气。

  三项新政策

  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为吸引澳资企业在合作区投资经营,扩大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就业途径,《十条措施》提出,合作区将制定出台支持澳门投资者到合作区发展专项政策,给予办公和商业用房租金、商业用房装修、品牌落地奖励、营收奖励、研发费、市场拓展等补助。

  此外,为鼓励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内及周边配套商业发展,《十条措施》明确,合作区将制定出台合作区促进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配套商业发展专项政策,对合作区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内及周边配套商业的商业品牌店经营主体,在满足开业时间及开业率的相关要求下,给予适当运营补贴。

  《十条措施》关切企业普遍反映的供冷、供热问题,明确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建立供冷企业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用户用冷补贴政策,按照最高不超过25%的标准对新运行商业体予以补贴。

  提升公共服务

  解决企业普遍关心关注的“难题”

  合作区不少企业都面临着招员工难、成本高的问题,为此《十条措施》提出,为合作区企业在知名人力资源招聘网站提供招聘支持,定期组织合作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骨干企业到“双一流”高校开展人才对接、校园招聘等活动。

  同时,《十条措施》关注“出行难”问题,提出建立多层次公共交通保障。包括加密与珠海市区的公交班次、推动“横琴号”通勤车服务延伸至合作区内所有产业园区和商业楼宇、增开“横琴号”夜间专线、不定期提供通勤车优惠券、开通区内循环公交线路、加大共享单车投放量等措施。

  为解决“停车难”问题,《十条措施》将优化停车收费标准。提出增设区内停车场、路侧停车位和夜间临时停车点,优化停车收费标准,科学合理设定单日最高收费额度等措施。

  《十条措施》关注解决合作区引进人才的子女教育问题,提出推动目前已规划或在建的幼儿园和小学加快建成使用、多形式充实公办学位供给、与高校、优质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提升教育质量等措施。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降成本十条》中涉及修订、出台的具体政策细则,将由合作区执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另行制定管理办法或配套操作指引,届时申领本措施各项补贴、奖励,以执委会相关机构正式发布的指引(通知)为准。

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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