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31日 来源:南方日报
5月28日,《江门市促进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实施,涵盖9方面扶持措施,旨在助力培育一批规模大、创新能力突出、具备产业生态引领作用的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推动江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扶持的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要求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含)以上,利润总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的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可直接认定为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
措施中的直接奖励涵盖多方面,包括经营贡献奖励、品质创新奖励、资本市场利用奖励、项目引荐奖励等。其中,企业收入和利润连续两年保持正增长的,有机会获得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奖励。企业参评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获得国奖、国奖提名奖、省奖、省奖提名奖、市奖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质量工作资助资金。同时,对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将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措施还明确,对企业在江门市范围内支付的年度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超过30万元的高管、骨干人才,按其当年向各县(市、区)税务部门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的最高4%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人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同时,省、市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战略性新兴制造业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对应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记者 李霭莹 通讯员 江工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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