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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

2024年07月15日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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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2日,记者从商务部官网了解到,近日,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金融监管局、外汇局及金融机构加强协作联动,形成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更大合力。

  《意见》提出,跨境贸易和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

  《意见》围绕稳外贸、稳外资、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等重点领域和促融资、防风险、优服务等关键环节,提出五方面11条政策措施。一是推动外贸质升量稳,优化外贸综合金融服务。二是促进外资稳量提质,加强外资金融服务保障。三是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四是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资发展,优化支付结算环境。五是做好跨境贸易、投资与金融风险防控,守牢安全底线。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了解到,广东对外商投资实行全链条式便利化改革政策和服务供给,有力优化了辖区外商投资企业跨境投融资环境。

  例如,率先在南沙自贸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优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外汇管理,拓宽境外资金流入渠道和使用范围,引导QFLP基金规范开展跨境投资。截至2024年3月末,南沙自贸片区已有10家企业取得QFLP试点资格,募集境外资金规模33.51亿美元。

  又如,今年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容至广东全域,将符合条件的外债签约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户核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融资等政策纷纷落地见效。企业外债签约登记更高效、外债账户异地开户更便捷、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更自主。

  《意见》提出,接下来,要完善对接合作,加强商务与金融系统常态化沟通交流,做深做实“总对总”“分对分”合作;要做好落地实施,鼓励各地方、金融机构结合实际细化支持举措,强化政策协同,放大组合效应;要加强跟踪监测,及时共享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记者 唐子湉 唐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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