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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0万元!惠州开启大湾区境外人才个税优惠补贴申报

2023年11月24日 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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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惠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发布后,目前,已在全市开展申报工作。

  11月22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21年惠州市共有305位人才获得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今年省、市相继修订了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并简化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申报流程,以更好吸引集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强化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撑。”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解读道。

  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最高500万元

  为继续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建设,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今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3〕21号)。根据该文件要求,市财政局联合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结合惠州实际,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新版管理办法共15项内容,其中明确,在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惠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惠州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每个纳税年度每个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新型储能行业人才列入紧缺人才目录

  记者了解到,新版管理办法调整了旧版的政策受益者范围,把财政补贴资金更多地发放给科技创新领域“高精尖缺”人才。

  根据《惠州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境外高端人才目录》,惠州重点支持科技创新、重点发展产业和哲学社科三大领域人才发展。其中,重点发展产业聚焦在广东省“双十”战略性产业的生产制造企业及科技型企业,惠州“2+1”产业的生产制造企业、科技型企业及其生产性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以及会计、法律、金融、咨询、研发设计等现代服务业及省市其他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

  《惠州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境外紧缺人才目录》也结合了广东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惠州市“2+1”重点产业实际来制定,包括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超高清视频显示、集成电路、装备制造、汽车、绿色石化、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储能行业、生命健康、现代物流、金融、教育、经营管理等领域的人才也进入目录。

  此外,为了更好地为人才提供全方位、全周期服务保障,新版管理办法还进一步简化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申报流程。办法第十二条提出,市发改、公安、工信、市场监管、法院、税务等部门提供申报人的诚信、出入境、行业、纳税等有关情况,对审核工作给予积极配合。“也就是通过部门之间的配合来简化申报的流程,减少申报人需提供的资料,提高效率”。上述负责人解读道。

  (记者 冯丽均 通讯员 巫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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