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3日 来源:南方+
1月19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行动方案》(下称《方案》)印发,提出六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全面提升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水平。
其中这五个方面16项具体措施都提到南沙:
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
1. 率先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加快落实国务院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数字贸易、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构建与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努力形成一批示范引领性经验。
2. 扩大现代服务业开放。推动出台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争取相关开放举措率先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落地。支持南沙率先落地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措施,在科技、教育、金融、健康医疗、电信、文化等重点服务业领域扩大开放。
3.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实行“证照分离”和“一照通行”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探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机制,加强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
强化航运贸易枢纽功能,提升国际贸易竞争新优势。
4. 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一体化功能。持续深化“湾区一港通”“大湾区组合港”改革,争取拓展试点覆盖范围,探索延伸至粤东和粤西港口。持续推动南沙综合保税区、前海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达到A类。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提高货物通关效率。推进横琴、南沙、前海与粤港澳大湾区机场共建国际货运中心,实现空运货物在机场外“一站式”完成申报、查验、放行等海关监管手续。优化南沙、蛇口邮轮母港功能和配套政策,吸引更多国际邮轮公司设立航线。推进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国际通用码头等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争取广东自贸试验区集装箱吞吐量达3700万标箱,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5.5亿吨。
5. 推动国际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推动全球优品分拨中心、海运中转集拼中心等国际货物分拨集拼中心建设,培育壮大国际分拨集拼业务。支持离岸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新型离岸贸易“白名单”制度,推动离岸贸易业务发展。支持南沙、前海建设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基地,争取国家允许注册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的企业开展保税低硫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到2025年,争取广东自贸试验区国际分拨集拼业务突破2000亿元。
6.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建设。加快培育贸易数字化标杆企业及综合型数字化解决方案供应商,形成一批贸易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支持全球溯源中心打造溯源辅助应用示范试点,探索在海关、市场监管溯源辅助管理以及跨境电商、预制化食品、离岸贸易等领域的应用。
7. 促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支持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国际海缆登陆站、区域性国际互联网出入口局建设。
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提升金融开放创新能级。
8. 打造融资租赁集聚区。加快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落地,出台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实施细则,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与下设SPV共享额度有效融资。支持南沙携手港澳打造全球飞机租赁中心。支持南沙、前海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使用自有外汇收入支付境内经营性租赁外币租金,降低企业汇兑成本。
9. 建立期现货联动市场体系。支持南沙建设期货产业集聚区,支持企业申请设立大宗商品交割仓(厂)库、期货保税交割仓。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研究和上市。到2025年,争取广州期货交易所上市期货品种达到5个以上。
10. 推动重大金融平台建设。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为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住或工作且合法持有港澳保单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与粤港澳大湾区气候投融资中心,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
聚焦制造业当家,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11. 促进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开展科研用物资跨境自由流动和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便利化试点,优化科研物资通关措施。推进南沙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临空飞行极端测试平台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12. 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加快南沙新能源汽车企业引进和培育,建设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自主品牌创新基地、新能源汽车出口基地。推动大型港口作业机械、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机械、海洋资源勘探、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南沙建设高档数控机床及关键功能部件创新中心,吸引机床行业相关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
13.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南沙补强宽禁带半导体全产业链,加快前海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横琴粤澳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建设,打造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支持南沙广东医谷、生物谷等生物医药平台建设,加快横琴中医药研发制造,积极筹建中医药广东省实验室,推动澳门药监局横琴评审服务中心落地,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
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竞争力。
14. 推进港澳专业人士便利化执业。支持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通过备案方式开业执业,探索扩大执业范围。争取实现注册专业工程师(环境)、药剂师、教师等3类港澳职业资格在横琴、南沙、前海跨境便利执业。
15. 加强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琴澳仲裁合作平台建设,强化粤港澳三地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合作。争取将港澳调解组织纳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册试点,为纠纷解决提供专业化服务。
16. 优化港澳居民跨境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港澳居民就医转诊、急救转运、医保结算等服务协同机制,探索香港“长者医疗券”在特定医疗机构的使用。
(记者 王一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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