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05日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政策背景
省人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执业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据省人社厅消息,推进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在珠海横琴新区换证便利执业,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的具体行动,是以点带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整体工作的先行先试,促进港澳导游和领队逐步融入内地就业创业。
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经申请同意参加珠海横琴旅游主管部门的培训认证后,换取横琴新区专用导游证,方可执业。取得横琴新区专用导游证的导游及领队,将获得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民币,下同)。
方案还明确,对持横琴新区专用导游证在横琴执业的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当年度带团满30天、满45天且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3万元。
政策详情
http://www.cnbayarea.org.cn/policy/policy%20release/policies/content/post_188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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