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9日 来源: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
6月27日,司法部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6月28日起启用律师执业证(粤港澳大湾区)。据了解,该证为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获准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从事律师职业的有效证件。公告同时发布了证件的样式,并要求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个人支持持证人依法开展业务活动。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启用律师执业证(粤港澳大湾区)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6号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37号),司法部决定自2022年6月28日起启用律师执业证(粤港澳大湾区)。本证为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获准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从事律师职业的有效证件,请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个人支持持证人依法开展业务活动。
附件:律师执业证(粤港澳大湾区)样式
司法部
2022年6月24日
(记者 何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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