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10日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遗产继承引发一宗行政诉讼
法庭之上,双方各执一词
当第三人隐私遇上知情权
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拆迁补偿权益
《湾区睇法》——被公开的“隐私”
2017年左右,由于要建设广州北站配套的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花都区人民政府对黄某文祖父位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一处10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进行征收。
身在香港的黄某文得知消息后,赶回村里,却发现堂兄黄某宝已跟政府部门签订了相关的拆迁补偿协议,而自己却毫不知情。考虑到事关自己的继承权益,他向花都区政府提出要求公开案涉房屋的补偿信息。
花都区政府接到黄某文的申请书后,书面征询了其堂兄黄某宝、姑丈江某怀和侄子江某泉的意见,三人都以个人隐私为由不同意公开,花都区政府遂告知黄某文该信息不公开。黄某文随后向广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了不公开决定。黄某文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审理此案的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谭建军副庭长表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案涉房屋的征收补偿信息,原告是否有权收集,扩展来讲,即原告基于继承利益所享有的知情权,能否对抗第三方的隐私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黄某宝等人在此事中有要予以保护的隐私利益,但黄某文基于祖父黄某的继承关系,对案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能享有征收补偿权益,向花都区政府提出相关信息的公开申请,也是一个合理的诉求。花都区政府对黄某文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未作适当区分,就以第三方利害关系人不同意公开为由作出不予公开的决定,没有充分考虑黄某文的合法权益,据此判决撤销花都区政府的告知书,对申请公开事项重新作出处理。
判决作出后,黄某文又向法院提起了征收补偿的行政诉讼。花都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主动介入积极调解,将相关权益款项进行了核算并提存。考虑到案件本质上是内部亲属之间的关于重大利益分配的矛盾纠纷,属于家庭纠纷,调解成功的概率会比较大,基于此,区委启动了行政争议化解机制,调解方案也获得黄某文和其他权益相关方的认可,最终黄某文向法院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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