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3日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香港借款纠纷在内地起诉
高额利息是否合法
起诉是否超出诉讼时效
高息借款能否得到法律保护?
《湾区睇法》——香港的高息借款之诉
香港惠利公司是一家具有金融放贷资质的财务公司。2015年2月,香港惠利公司向香港居民刘某等3人借出95000元港币,双方签订贷款合约,约定年利息为46.8%。刘某偿还部分利息后,未再还款。
惠利公司了解到,刘某在广州越秀有一套房产,且其常在内地居住,遂于2018年8月向广州越秀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在香港发生的借款纠纷,3名被告都是香港居民,内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承办法官李文君表示,财产保全过程中,法院了解到刘某在越秀的房产已出售,同时也查封冻结了刘某的一个银行账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被告在内地有可供扣押的财产,内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双方当事人未对法律适用作出约定,本案应适用何地法律进行审理?
承办法官李文君介绍,本案原告是香港公司,3名被告是香港居民,案涉贷款合约签订地、履行地都在香港,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香港法律是本案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案应适用香港法律。
该案适用法律不同,判决结果也截然不同。对于46.8%的贷款利息,香港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
据了解,在香港地区,如果公司具有金融贷款资质,贷款利息在60%以内是合法的,本案利息46.8%在香港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法庭上,刘某对借款港币95000元无异议,但表示早已偿还,并提供了银行转账凭证。法院经审理查明,该银行转账凭证显示收款人为个人,该账户并非原告指定的收款账户,且刘某未提交证据证明该收款人是由原告委托收款的。
刘某还表示,从借款到起诉已超三年,提出本案超过诉讼时效的异议。对此,原告方表示,与内地诉讼时效不同,香港法律对诉讼时效规定为6年,该纠纷未超出诉讼时效。
据了解,在香港法律的查明过程中,法院督促原告提交了由香港律师出具的专业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对《放债人条例》《诉讼时效条例》等香港法律进行了查明,并提供了专业意见。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香港律师的法律意见,作出一审判决,3名被告向惠利公司归还借款本金95000元港币,按年利息46.8%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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