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07日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退休工人再就业
却不料飞来横祸
肇事司机提出质疑
退休工人能否获得误工费赔偿?
《湾区睇法》第105期
退休工人的误工费
2021年2月26日晚上,周某驾驶的小轿车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周某负全部责任。随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治,认为李某需要住院和在家静养27天。将近一个月的休息,让李某和家人发起了愁,于是打算要求周某赔偿误工费。
然而李某将在澳门务工的劳动合同拿出来时,周某却一口回绝了。一气之下,李某遂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周某认为李某年满65周岁,没有劳动能力,不需要赔偿相应误工费。
横琴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精神状态好,坚持上班就证明其仍存在劳动能力,现因交通事故产生误工,也需要赔偿相应损失,故支持李某诉讼请求,依据其提供的劳动合同、工资收入等证明,判令周某支付误工费人民币8700元,住院伙食费800元。周某不服,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珠海中院经审查,从出入境管理部门调取的李某粤澳来往记录,以及李某提供的相关证据,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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