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8日 来源:南方日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句话已是深圳一张亮丽的名片。早在2017年,汇丰集团董事会成员在深圳前海考察,当听说前海法制健全、法律服务水平高,可以适用香港法、域外法来审理案件时,董事们一下子来了兴趣,回去立即开会研究与前海的合作。最终,汇丰集团在前海设立了区域性总部。
在粤港澳大湾区内,一国、两制、三法域。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深圳要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12月6日,他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前海如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实现大湾区不同法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前海这一“特区中的特区”,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
建立较完备的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机制
前海毗邻香港,各种涉港纠纷较多。据统计,截至2021年11月,前海法院适用香港法审判的商事案件共91件,占适用域外法裁判案件总数的80%,位居全国法院第一。前海法院通过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选择适用域外法的自由,推动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营造。
根据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司法需求,深圳前海法院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在涉外商事审判中准确查明和适用域外法,提高了国际区际司法公信力。
《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指出,支持前海法院探索扩大涉外商事案件受案范围,支持香港法律专家在前海法院出庭提供法律查明协助,保护进行跨境商业投资的企业与个人的合法权益。
深圳前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郑松表示,前海法院受理的涉域外法商事案件涵盖了跨境贸易、国际货物运输和仓储、金融保险等多个领域。立足集中管辖深圳市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特点,前海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了全国较为系统完备的域外法律查明与适用机制。
深圳前海法院负责涉外案件审判的法官余长勇介绍,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具有国际化、专业化的基本特点。为此,前海法院运用多方保障机制,提高了国际区际司法的公信力。如组建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团队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香港地区陪审员制度、建立法律查明专家出庭工作机制等。
2016年11月,在香港地区陪审员参与下,前海法院适用香港法审结首个案件,被社会评价为“前海法治‘一小步’,推进企业信心‘一大步’”,增强了商事主体投资前海的法治信心。
此外,前海法院运用社会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满足了商事主体多元解纷需求。前海法院还通过建立中立第三方评估制度、港澳台地区及外籍调解员制度,发挥港澳台地区和外籍调解员熟悉域外法和国际交易习惯等优势,促进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多元解决。
截至2021年11月,外籍和港澳台地区调解员成功调解案件675件,其中香港地区调解员成功调解640件,适用香港法成功调解案件12件,得到域内外商事主体充分肯定。
打造国际范十足的商事仲裁高地
在距前海法院不到一公里的听海大道上,中国首座国际仲裁大厦坐落于此。这是深圳国际仲裁院(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所在地。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构建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联动香港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也提出,在前海合作区内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规则衔接。深圳国际仲裁院作为涉外法治的重要支点和发力点,自觉肩负起这一职责使命。
国际仲裁作为全球通行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方式,在尊重当事人意愿、便捷高效解决纠纷、跨境管辖执行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早在1989年,深圳国际仲裁院就开创了中国仲裁裁决按照联合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32年来,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在海外普遍获得执行,体现了仲裁裁决的中国质量。
“走出去投资、拉回来仲裁。”深圳国际仲裁院正以其不断提升的国际公信力实现对国际案件的协议性管辖。中国企业在全球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和交易,可以通过合同约定选择回到深圳前海仲裁,以更好的防范法律风险,获得更具确定性的法律保障。
在国际仲裁中如何落实统筹涉外法治与国内法治的要求?深圳国际仲裁院的答案是推动“双向开放”适用法律。既提升适用域外法经验能力,更为重要的是努力推动适用中国法解决国际案件。近年来,越来越多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约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而其中约定适用中国法的案件迅速增加,制度自信、规则自信日益增强。
截至2021年12月24日,深圳国际仲裁院共受理仲裁案件6878宗,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超过850亿元。其中,涉外案件333宗,涉及金额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涉及美国、日本、新加坡、港澳台等22个国家和地区,有效发挥了仲裁在跨境争议解决方面的特殊作用,扩大了中国仲裁和中国法的全球影响力。
深圳国际仲裁院国际合作与发展处处长黄郭勇介绍,国际化是深圳国际仲裁院的鲜明特色。目前深圳国际仲裁院13名理事中,有7名来自香港和海外。境外仲裁员385名,占比超过40%,覆盖77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全覆盖。深圳国际仲裁院还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世界银行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国际商会仲裁院(ICC)等国际组织建立了深入合作关系。
为联动香港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2013年,深圳国际仲裁院牵头在前海创设了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2014年,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受理首宗“港人港案港式调解案”,顺利解决两名香港居民在内地的长达5年的投资纠纷。
目前,联盟成员已经增加到18家。2016年,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台了相关指引将香港作为默认仲裁地。2019年,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在香港设立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作为独立运作的香港仲裁机构团结了一批爱国爱港的法律界专业人士。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2019年8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深圳“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要求“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多年来,前海法治建设既继承了先行先试的闯劲,又蕴藉出海纳百川的气魄,从各个方面一齐发力,不断探索实现大湾区不同法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打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独特的“三条例两办法”基础性立法格局、全国自贸区内首个公证处——前海公证处、全国首个自贸区法治指数——“前海法治指数评估指标体系”、全国16家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中的6家、国内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这些都是前海法治全面创新的精彩体现。
德勤中国发布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20—2021年度营商环境蓝皮书》显示,根据评估,前海在开办企业、获得电力、执行合同3个维度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综合各维度评估结果,前海合作区营商环境已跻身全球营商环境第一梯队,接近世界一流水平。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编撰的《法治蓝皮书暨前海法治发展报告(2020)》显示,前海法治评估总体得分逐年进步,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多个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如今,前海通过奋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已成为展示我国法治建设成就的重要窗口。新征程催人奋进。在新起点上,只要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定能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在未来,法治会更加成为前海最闪亮的一块金字招牌!
●《求是》杂志记者 杨绍华 高天鼎 南方日报记者 胡念飞 贺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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