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精准服务“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

2022年04月07日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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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省委编委印发《关于完善乡镇街道指挥协调机制促进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若干意见》,提出一系列务实举措,着力破解各地乡镇街道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运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这是广东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一年来,广东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全力攻坚克难,统筹推进完善机构职能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机构改革,强化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水平不断提升。

  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怎样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一年来,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

  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进一步健全完善。持续推动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强化职责职能、完善运行机制,优化调整党委工作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明确省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设置,健全完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省本级和部分地区完善相关领域归口管理职能,加强宣传、网络信息安全、巡视巡察等重点领域工作力量配备。

  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进一步顺畅高效。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三定”规定执行,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如珠海建立四级职责分歧处理机制,制定部门职能边界清单,梳理热点难点问题203项、逐条明确职责分工。同时,推动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体制,如惠州在乡镇整合设立乡村振兴机构,同步下沉编制,进一步充实“三农”工作力量。

  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力度持续加大。广东除了出台《意见》优化完善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平台外,还以三个平台为依托,在乡镇街道同步推进中央编办赋予我省的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试点。

  此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通过考核评估各地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地进一步理顺县级主管部门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权责关系。如东莞印发关于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市镇两级职责界限不清、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相关职能机构推诿扯皮等问题,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积极推动管理体制创新

  一年来,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扎实抓好机构编制管理创新,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精准服务“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成立省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领导小组,按程序设立省委横琴工委、省政府横琴办。省本级和相关地市上下联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绿色通道”机制,加强两个合作区新型管理体制研究,加大大湾区重要节点和发展区域机构设置力度。

  开发区是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广东扎实做好开发区管理机构规范和管理体制创新,去年全省清理规范相关机构195个。中山市大力放权赋能,推动开发区聚焦主责主业,授予火炬开发区土地管理等事权651项,实现翠亨新区经济管理类机构占比超过70%。下一步,广东将出台规范开发区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着力增强开发区管理机构区域统筹和辐射带动能力。

  在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方面,广东已完成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动态统筹法官员额、监狱单位政法专项编制,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检两院机构编制调整、全省法院监察室更名与职责优化,有序推进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编制调整,研究探索公安机关机构编制创新管理。例如,湛江市大力整合派出所设置,将原37个边防派出所整合为21个,精简率43%。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管理

  重点民生领域保障有力

  一年来,我省积极承担中央编办部署的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大力推进各项改革管理工作,促进各地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持续优化、管理制度机制不断健全、重点民生领域保障更加有力。

  目前,全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省本级围绕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推动“10+1”个重点领域和系统事业单位进行布局重构、功能重塑、资源重组,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治理效能,促进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

  通过4个试点市的事业单位改革举措可以看到,各市结合本地区实际,锚定目标精准发力。广州聚焦加快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型城市,设立市政府数字运营中心,对市直部门信息技术机构进行撤并整合;深圳聚焦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合组建4家科技创新支撑机构,建立系统完备的科技发展支撑保障体系;汕头聚焦省域副中心建设,建立基层公共卫生网格化服务体系,组建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级融媒体中心;云浮聚焦制度创新,探索创建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事业单位放权、松绑、赋能改革。

  为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各地探索建立政事权限清单,实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完善章程管理,推行一个机构多个分支运营模式,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从而推动编制资源有效盘活、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在肇庆、阳江、清远、揭阳等市,用好用活统筹周转编制池,成为破解县域之间编制保障不平衡问题、解决部分领域编制需求的“金钥匙”。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各地坚持用好“小切口大变化”民生实事办理制度,引导编制资源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民生领域倾斜。今年,广东将继续用好盘活本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同时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能和工作力量等。

  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大力探索机构编制评估

  强化建章立制、探索机构编制评估、推动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应用……过去一年,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拿出一系列实招硬招好招,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一年来,我省各地通过深化学习和强化建章立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水平。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传贯彻,推动《“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等配套法规文件在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编委会议传达学习。同时,省本级和不少地区相应推出一批机构编制制度规范,研究细化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环节的相关程序规定。

  在规范化方面,广东制定省委编办“三定”规定和我省“十四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规划,推进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各地也结合实际抓紧推进相关工作,如佛山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形成改革评估、申请事项评估、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的全链条管理模式;江门则为每个试点单位“量身定做”评估指标。

  为进一步提升精细化水平,去年广东组织开展全省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不断深化实名制管理,推动建立组织、机构编制、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四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机制,有效促进业务协同。接下来,广东将继续加强数据和业务支撑平台建设,为机构编制决策管理提供智慧支持。

  各地实践

  广州市

  扎实推进编外人员规范管理

  2019年以来,广州市通过健全制度机制、严格管控源头等举措,推动编外人员管理进入正轨,实现人费双控、系统集成。

  广州市、区均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对编外人员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职责分工与工作规程,形成“规模控制—薪酬标准—经费支出—人员管理”链条式闭环管理模式。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要求,积极稳妥规范编外人员,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激发编外人员队伍活力。

  探索形成编外人员预算安排与人员规模双向调节机制,实现人员与经费“双管控”。严把预算“入口关”,在编制预算时专设“编外人员经费”科目,规范资金渠道,厘清资金来源。严把资金“审核关”,相关单位按照不超“基数”申报预算,并相应制定经费控减方案。严把项目“转化关”,大力推动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修订服务目录清单,由“养人办事”向“花钱办事”“办事不养人”转变。

  加强编外人员管理与镇街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协同衔接。推动镇街协管员队伍整合优化,为镇街放权赋能。推动环卫一体化改革,将生活垃圾收运和机械化作业工作及相关人员整体移交国企管理,进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营,有效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统筹编内编外两种资源,进一步优化教育、医疗人员队伍结构,夯实公共管理和服务高质量发展基础。

  深圳市

  全面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

  为推动议事协调机构更好发挥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作用,深圳市按照优化协同高效要求,全面清理规范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出台规范管理办法,实现议事协调机构设立、运行、监管、退出全周期闭环管理。

  按照“保留必需、整合相似、裁撤冗余”的原则,深圳集中清理存量议事协调机构。集中清理后,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幅度达44%,整体实现优化重构。

  深圳还出台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规范日常管理。实行全口径管理,将与上级对应设立、机构改革中因地制宜设立,以及由市领导担任负责人的其他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联席会议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明晰设立标准,分别明确可以申请设立以及不得设立的3种情形。规范审批流程,对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更名、合并、撤销、职责调整等重要事项,明确由编办审核、编委领导审定、两办发文。优化内部机制,要求议事协调机构制定工作规则,切实发挥好统筹作用。强化外部协同,在工作任务关联度较强的机构之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前协商、议题统筹等工作机制,有效推动相关工作一体研究、部署、督办。

  此外,深圳还加快构建经常性、常态化的监管机制。由机构编制部门定期开展评估监督、清理规范,原则上每年一次系统梳理、五年一次集中清理。同时,完善退出机制,明确应予撤销的情形。

  汕头市

  全面完成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2020年被列入全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后,汕头市按照省的部署全方位推进试点工作。改革后,全市各镇街统一设置2-3个事业单位,精简比例近六成。

  以精简和强化公益属性为目标,分类推进改革。对同一主管部门下属职能相近、流程相关的事业单位和分属不同部门但职能交叉、业务雷同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重组,如将市农业局下属6家事业单位整合组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大力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对42家人员编制5名及以下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整合。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成果。

  汕头打破层级间、地区间、部门间编制管理和使用藩篱,最大限度发挥编制效益。加强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等领域的编制资源统筹,将12家市属公办职业教育院校整合为7家,将由市直各部门举办的10家幼儿园按属地下放区教育局管理。加强民生事业领域的机构编制保障,新设立市华侨文化交流中心、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等单位。统筹使用改革收回的编制资源,如设立“人才编制池”。

  加强与各部门沟通联动,制定出台一系列改革配套措施妥善解决改革后个别单位存在不同经费管理形式人员、超领导职数、超岗位设置聘用,以及人员安置、社保衔接、资产处置等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有序。

  佛山市

  大力探索机构编制评估

  2021年来,佛山市以承担中央编办机构编制评估试点为契机,在运用大数据开展机构编制评估方面积极展开探索。

  统筹汇集各类数据,打好评估基础。以机构编制信息为基础,通过共享联动的信息平台,汇集人员管理、考核评价等数据,实现数据动态更新。以职能信息为纽带,通过职能综合管理系统与政务服务、移动办公平台等对接,将权责清单与职责、实名制人员与用户关联,实时获取权责清单履行情况、办文办事工作量等数据。以职能综合管理系统为依托,建设机构编制评估数字化模块,将各类数据自动填入评估表单,结合部门填报和实地调研的数据,自动生成评估指标得分。

  科学设置指标,提升评估质量。注重量化,将部门权责清单与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责关联,让职责履行情况变成可用工作量衡量的指标。注重精准化,将工作饱满度精细到人均工作时长,直观反映编制使用效益。注重差异化,设计了两套指标,其中机关侧重评估履职效果和编制使用效益,事业单位侧重评估公益服务能力和规范管理情况。

  全链条开展评估,构建管理闭环。开展事前评估,在机构改革及重大体制机制调整前,对涉改单位全面摸底,重点研判单位设立的必要性、职责划分的科学性。开展事中评估,机构改革和部门“三定”后,建立动议前自评、审议前复评的工作机制,重点评估申请事项涉及的人员机构。开展事后评估,重点对单位整体履职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汕尾市

  持续深化镇街体制改革

  去年以来,汕尾市县镇三级联动、深入推进镇街体制改革,为激发基层治理“新动能”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高位谋划推动,整体推进改革。制定印发《汕尾市纵深推进镇街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推动改革“后半篇文章”具体任务落实,并纳入各县区党政季度亮牌考核、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由市委编办打分评价。市级两个镇街改革指导组对51个镇街常态化、全覆盖现场指导。压实市直部门牵头责任、县级党委主要责任和镇街党(工)委直接责任。

  聚焦“四个关键”,着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聚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点带面推动镇街“一中心四平台”体系建设,在全市打造一批镇街党(工)委统筹领导能力强,在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综合执法、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出亮点、有成效的示范镇街。聚焦改革重难点,着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司法部门分三批下放镇街755项执法权限,跟踪评估、动态调整放权事项。聚焦民生需求,推动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利民,全市678项高频公共服务事项延伸至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一人综窗办理。聚焦支撑保障,最大限度把服务、管理资源放到基层,人财物统一划归镇街管理,下沉镇街人员编制共2646名,镇街本级人员编制增加了67.7%。此外,汕尾市在全国首创推广“民情地图”多功能应用,为改革后的镇街提供了强大的政务数据支撑。

  中山市

  “三个聚焦”优化开发区管理机构

  中山市现有国家级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翠亨新区等两个开发区。按照省部署要求,中山市在规范清理、统筹融合、服务保障等三个方面聚焦发力,激发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聚焦规范清理,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规范管理体制,明确开发区党工委与管委会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党工委领导原则上与管委会领导交叉任职。规范领导职数,大幅压减管委会领导职数。规范内设机构,主动将翠亨新区内设处级机构降为正科级,内设机构以下不再设置管理层级;大幅压减挂牌机构、规范合署办公机构。

  聚焦统筹融合,积极推动扩容提质。将火炬开发区相邻的民众镇、翠亨新区所在的南朗镇“撤镇改街”,并入开发区范围,翠亨新区规划面积从30平方公里扩容至226平方公里。实行机构综合设置,推动机构精简和扁平管理,如翠亨新区经济类机构占内设机构比超70%,“大经济”导向充分突显。大力实施简政放权,下放火炬开发区有利于项目快速审批、快速落地的事权657项,下放翠亨新区城建和服务企业高频事权218项。

  聚焦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资源配置。强化制度保障,本轮改革统筹制定“1+8”改革方案,涉及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发展规划、招商引资等方面。强化编制保障,赋予开发区自主调剂编制、统筹岗位设置的权限。强化队伍保障,在全市范围内选拔优秀干部到开发区任职,以“一案一策”引进高端人才,2021年以来,开发区引进博硕士人才42名,全面激发开发区发展活力。

  作者 王聪 粤编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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