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16日 来源: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
8月14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文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办法》共25条措施,从支持品牌创建、激活消费市场、促进琴澳合作、打造新兴业态、完善产业链条等方面,给予具体资金支持,旨在支持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建设,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激发文旅企业发展潜力
据悉,《办法》的扶持范围涵盖了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重点关注市场主体的发展水平及旅游要素的供给质量。
根据《办法》,获评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的企业,以及获评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星级酒店)等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00万元,对于已享受过奖励的企业,也给予晋升补差奖励;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1亿元或以上并首次申请奖励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对每年组织游客来合作区旅游,在合作区内住宿一晚且游览一个以上收费景区,游客数量达3万人或以上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对每年接待的境外(含港澳台)过夜游客,达5000人以上的旅行社,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办法》实施后获得国家高、中级导游证书,且在合作区从事专职导游工作的旅游从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3万元。
深化琴澳文旅融合发展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提出,要高水平建设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支持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建设。
为此,《办法》提出,支持琴澳两地共同打造“一程多站”旅游线路,加快促进琴澳资源共享,深化与澳门文旅产业合作。对合作区内开发“跨境一程多站”旅游线路的旅行社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获澳门“星级旅游服务认可计划”奖项、在合作区首次注册且实质性运营满1年的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10万元品牌落地奖励;对申领横琴旅游从业人员专用证件的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年度带团满30天、满45天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3万元。
同时,企业或机构与澳门社会团体联合在合作区组织开展文旅论坛、文旅推介等交流活动,根据《办法》,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
推动多元业态高质量发展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提出,要支持合作区发展休闲度假、会议展览、舞台演艺、体育赛事观光、游艇旅游等文旅产业。
为此,《办法》针对不同的业态也提出了相应的奖励机制,推动多元业态高质量发展。对发展研学旅游、康养旅游、滨海旅游等新兴业态合作区内的文旅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于正面体现琴澳题材或主线讲述琴澳人物故事的影视剧,及在合作区、澳门拍摄取景的纪录片、综艺节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扶持;而对于在合作区举办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发首秀活动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办法》还支持特色文化旅游商品研发及夜间消费经济发展,对打造体现合作区地域特色、文化特点的旅游商品,以及对组织开展美食节等夜间餐饮主题消费活动也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旨在营造出全域旅游环境,满足游客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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