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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服务贸易,国办重磅发文→

2024年09月04日 来源:新华社、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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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5方面20项重点任务,包括推动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促进资源要素跨境流动、推进重点领域创新发展等,着力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其中提出,强化服务贸易区域合作。发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优势,建设区域性服务贸易发展公共平台。提升东部地区引领带动作用,培育一批服务贸易标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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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图片截自中国政府网

  《意见》提出,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境内外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则实施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为了发挥对外开放平台引领作用,《意见》要求,深入探索“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开放路径,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开放先行和压力测试作用,稳步推进全国跨境服务贸易梯度开放。

  《意见》还提到,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在跨境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完善跨境服务贸易全链条监管、建立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机制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打造服务贸易综合改革开放平台和高质量发展高地。

  人员、资金、数据、技术等要素跨境便利流动是服务贸易高水平开放的必然要求。《意见》明确,优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完善外汇管理措施,探索基于企业信用的分级管理,提高服务贸易及服务领域对外投资的外汇业务便利度。扩大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跨境使用,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业务。

  在推动数据跨境高效便利安全流动方面,《意见》要求,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通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支持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优化服务贸易数字化发展环境。

  在促进技术成果交易和运用方面,《意见》提出,完善技术贸易管理和促进体系,打造创新资源对接平台,拓展国际技术合作网络,促进知识产权国际化运营,对研发中心技术跨境转移给予便利化安排。

  《意见》还提到,为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随行家属入出境提供便利。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科研辅助人员来华投资创业、工作、讲学、经贸交流提供办理签证和停居留证件等入出境便利。

  国际运输、旅行服务、专业服务等都是服务贸易的重点领域,《意见》分门别类提出具体措施。比如,支持国内航运企业开辟新航线,完善面向国际的海运服务网络;积极发展入境游,优化签证和通关政策,提高签证便利化水平;支持金融、咨询、设计、认证认可、法律、调解、仲裁、会计、语言、供应链、标准化等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培育新的服务贸易增长点等。

  《意见》提出,鼓励传统优势服务出口,进一步完善支持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国武术、围棋等体育服务出口。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健康发展,积极发展“互联网+中医药服务贸易”。

  《意见》强调,强化服务贸易区域合作。发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优势,建设区域性服务贸易发展公共平台。提升东部地区引领带动作用,培育一批服务贸易标杆城市。支持中西部与东北地区构建内陆多层次开放平台,推动优势特色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鼓励建立服务贸易跨区域协作机制,促进资本、人才、技术、数据等资源要素高效合理流动。

  《意见》还明确了系列支撑服务贸易发展的举措,包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适应服务贸易特点的金融服务;优化出口信贷,运用贸易金融、股权投资等多元化金融工具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的支持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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