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8日 来源:南方日报
近年来,数据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和关键生产要素。2020年10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印发,明确要求深圳“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并将该事项列入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
近日,记者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已正式通过的《深圳市探索开展数据交易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将构建数据交易系统、数据商务服务系统、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全局信息存证系统、数据安全保障系统“五位一体”的新型数据交易信息化平台,激活释放数据活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方案》,在构建平台之外,还将聚焦金融、电信、信用、气象等重点领域,鼓励引导有资质的数据商推出若干需求明确、交易高频和标准化程度高的规范化数据交易产品;制定数据交易制度规则和技术标准;培育新型专业化数据服务商和第三方数据配套服务机构,吸引多元化数据交易主体参与,探索构建高效的标准化交易服务流程和专业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进数据资产化、资本化发展的同时,建立完善交易监督机制,创新数据确权、安全与交易监管体系。
《方案》提出,注册成立深圳数据交易有限公司,作为数据交易平台的运营主体,首期注册资本为1亿元,平台将按照孵化期、培育期、成长期以及引领期四个阶段推进建设,到2022年底,新型数据交易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到“十四五”期末,初步形成全球数据交易市场枢纽,打造5家左右知名跨境数据商,培育100家以上具有技术优势及特色应用的中小型数据商。
(记者 崔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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