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3日 来源:深圳特区报
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作为正式机构观察员加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二工作组和第四工作组,并作为临时观察员参加第三工作组国际交流和实务研讨。
据介绍,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设立了六个工作组就委员会工作计划中的专题进行实质性筹备工作,每一工作组由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国组成。具体包括,第一工作组(中小微型企业)、第二工作组(争议解决)、第三工作组(投资人与国家间争议解决的改革)、第四工作组(电子商务)、第五工作组(破产法)、第六工作组(司法拍卖船舶)。各工作组一般每年举行两届会议,春季会议在纽约举行,秋季会议在维也纳举行。
(记者 解树森)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