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4日 来源:江门电视台
日前,第十届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在南昌开幕。会议期间,生态环境部对第六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命名表彰授牌,其中,恩平市被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是党的二十大以来,江门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收获的最新国家级荣誉。
近年来,江门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作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点面结合,整体推进,按照“1+7”的模式,以市级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统领,同步推动下辖7个县(市、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2019年新会区被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2020年开平市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如今,恩平市获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为江门生态文明建设再添新突破。近年来,不断新增的生态环境领域国家级荣誉使得江门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实践样板。
△2022年,恩平市被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高层次全局谋划
生态文明建设
江门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高规格成立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主任”,成员由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市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同时,江门市印发《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搭建起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大环保”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黄永照 摄
坚持绿色发展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江门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理念,把绿色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在高水平保护中促进高质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 。近年来,江门市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坚持工业立市制造强市,深入推进“工业振兴”工程;严格项目准入,充分发挥环评审批源头防控作用,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的要求,坚守环保“红线”;持续推进“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江门市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大力推动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工作力度前所未有。2021年江门市11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重点支流考核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100%稳定达标;PM2.5持续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中位于前列;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同时,建成了“中西南北”四大处置中心,有力地保障了侨乡大地的洁净。
△许雅君 摄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日趋完善
江门市坚持科学立法立规,着力构建完善可行的生态文明法治制度体系,发挥了制度建设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生态文明实践创新成果丰硕。
2019年,江门市印发了《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2019-2030年)》,明确江门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愿景,通过挂图作战,细化分解任务,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围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江门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多项创新举措均走在全省前列:出台江门第一部实体法《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创新设立约谈河(段)长制;发布《江门市潭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成为在全省率先出台并实施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地级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保护城市绿核,生态文明法治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冯文锋 摄
下一阶段,江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坚持“咬定青山不放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钉钉子”精神,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的实际行动。同时,江门将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路径,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全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的文明发展新格局,努力把江门建设成为融“山—湖—城—江—海”为一体、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型美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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