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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扶持30万元!惠州这些项目可申报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24年05月30日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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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获悉,为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日前,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惠州市文化繁荣发展(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惠财科教〔2021〕114号)的规定,制定了《2024年度惠州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部分)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重点对打造数字文化产业项目、打造文旅消费品牌、建设非遗文化等创意创新空间三个类别的优质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最高扶持30万元

  据悉,重点扶持对象是基于科技创新、传统业态与新业态融合、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而形成的新型产业业态和年度优秀文旅项目。具体包括:

  (1)打造数字文化产业项目。文化科技融合和产业链延伸的文化新业态项目,包括数字文化内容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重点支持:①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项目、传统文艺线上发展与表演项目,云演艺、云展览、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项目;②运用网络文学、音乐、表演、视频以及数字艺术、动漫游戏(含电竞)、影视、创意设计等产业形态,打造具有本土文化元素的原创内容文化项目、数字文化品牌项目;③文化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发展线上内容生产新模式项目。

  (2)打造文旅消费品牌。丰富文化娱乐活动,打造文旅产品、演出市场等项目,优化文旅消费环境,活跃经济,推动文旅消费规模持续扩大,促进惠州市消费能级和文旅消费品牌提升。

  (3)建设非遗文化等创意创新空间。对非遗文化等含量较高的创意创新空间予以资助。空间能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品位,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此外,该专项资金申报主体为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文化旅游产业领域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等的单位。要求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良好,年内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资信等级较高等。

  申报主体的具体要求、各项资助条件、资助标准及所需提交的材料,可以到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粤财扶助)网站(https://czbt.czt.gd.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242067754964852736)查看申报可查看。受理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6月28日。

  (记者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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