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08日 来源:南方日报
在粤港澳大湾区,佛山是个好地方。对香港法律界而言,以往法务工作的重点区域在广州、深圳、东莞等地,但其实佛山的法律服务自有光彩,也能独当一面。
佛山的人文历史底蕴深厚。在当今这个分秒必争的时代,佛山的城市和政务环境在保证规范的前提下,又具有灵巧、弹性、活跃、高效等特点,成本相对一线城市较低,对法律机构和人才的集聚很有吸引力,近年来又涌现各种法律服务的新形式、新风格,是一个最佳的卖点。随着广佛全域同城化的推进,佛山联合广州,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会产生1+1>2的效能。
机会是留给有所准备的人。佛山建设中央法务区就是很好的开始,这里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的模式,企业、群众可以在这里获得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商事仲裁等一条龙服务,很接地气,而且急民之所急,具有开拓先河的意义。
我深知,佛山走出第一步很不容易,中央法务区的建设筹备了一年。中央法务区的揭牌是一次“播种”,如何让法律服务这颗“种子”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还有一段路要走。但我深信,佛山会走出自己一条有特色的道路,打出自己的拳头产品,不用面面俱到,而要集中精力在某一特定领域。
涉外法律服务就是佛山中央法务区应该聚焦的重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作了重要部署,强调要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这些提法在不久前的全国两会上得到进一步深化。
为什么涉外法律服务变得如此重要?归根到底还是我们当前的国际环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地缘政治、贸易壁垒、国与国之间的软性竞争让我们的涉外风险骤增。而涉外法律服务的本质就是要与全世界接触、懂得国际游戏规则,做好涉外法律服务就要懂得与世界各国交流,讲好中国故事,争取在国际上提升话语权和制定规则的主导权。
当然,我们国家涉外法治的理念还在萌芽发展当中,但只要有了这个态度,愿意接受新事物,就能后发先至。所以,我对佛山中央法务区充满期待,现在是拥有天时地利人和,下一步要怎么样去推动,还需要社会各界一起努力。
在大湾区里推广涉外法律服务有很好的前景,尤其是香港与佛山合作有广阔空间。香港律师在这方面经验比较丰富,特别是国际性仲裁。而内地有客源、有空间,大家加在一起的时候可以实现协同效应。香港可以与广州、佛山等大湾区律师携手并进,为民营企业出海提供风险管理、纠纷调解与仲裁等服务。
我认为这样的合作可以从民间和政府同向发力。一方面,民间的企业、机构要积极推动,另一方面,佛山的司法部门与香港律政司也要加强联系,探索法律服务的规则衔接和交流合作。
传统大陆法制系统里比较注重调解,不是每一个案件有纠纷都要跑到法庭去诉讼。对西方海洋法系统来讲,这个概念还是比较新,但近年来也逐渐接受调解等新概念,今后要让不同的机构在共同的平台上开展培训,制定共同的标准,从而确保在一个专业通道上实现不同法律规则地区的共同发展。
自成为“001号”大湾区执业律师以来,我一直很珍惜国家给我的这个机会和荣誉。近年来,我也在大湾区开展涉外法律人才的培训工作,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去年3月,在广州市司法局和广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的指导下,广州市律师协会成立了涉外法律服务分会,这是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我有幸担任该分会的会长。
在我看来,要培养好国际涉外法律人才,关键在于制定好标准。目前,我们正在努力制定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大湾区标准,并开设相关专业课程,涵盖上市融资、收购合并、合规、风险管理等丰富的内容,还会安排学员到大型国企或民企作为驻场律师进行一周实习,并前往东南亚等国家与当地律师协会交流。
佛山与广州距离很近,我想双方可以在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上共享共赢,双方可以共同制定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标准,并优先引进符合标准的人才,通过标准引领带动人才的有机增长。目前我正与佛山市司法局对接,在培育涉外法律专业人才、打造调解仲裁共同标准等方面探讨深入合作。
佛山中央法务区的成立,将成为我们培养有国际视野涉外法律人才的一个良好的摇篮。我相信,打响名堂之后,人才和资源就会蜂拥而至。
(作者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 何君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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