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4日 来源: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在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占地范围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下称《通告》)。《通告》称,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是全面系统提升大湾区防洪(潮)减灾能力的大型水利工程,此次工程主要任务是对广州、珠海、佛山、中山、江门、肇庆市大江大河(含珠江三角洲)堤防及涵闸等建筑物进行达标加固和全面提标。
据悉,为做好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征地补偿工作,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通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公示了工程建设占地范围,共涉及6个地级以上市、14个县(市、区)、61个镇(街道)的部分行政村。
《通告》明确,工程建设占地范围包括堤防加高、加固、培厚,闸(泵)站新建、加固、复建等主体工程和其附属设施。自发布之日起,禁止在工程占地范围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施行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完成为止。
图源:《通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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