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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绿量”=真金白银,东莞奖励绿色化发展项目

2025年03月26日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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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东莞组织开展2025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化发展项目,拟对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清洁生产、绿色制造和工业节水等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进行奖励。

  资助范围涵盖2024年度获得以下称号(认定)的企业、园区,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自愿性清洁生产:已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二是绿色工厂,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三是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的企业;四是绿色工业园区: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称号的园区;五是节水标杆:获得省级节水标杆园区、企业称号的园区、企业;六是“无废”典型案例,即通过国家、省级“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遴选的园区、企业。

  资助范围资助方式与标准可为六种,最高可以给予申报单位6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是自愿性清洁生产:对通过市级工信部门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最高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是绿色工厂: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分别最高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是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最高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是绿色工业园区: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称号的园区,分别最高给予6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是节水标杆:对获得省级节水标杆园区、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最高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六是“无废”典型案例:对通过国家、省级“无废园区”典型案例遴选的园区,分别最高给予一次性6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国家、省级“无废企业”典型案例遴选的企业,分别最高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不同层级称号的,相关单位仅享受最高称号对应奖励。如企业既是省级绿色工厂又是国家级绿色工厂,那么仅按国家级称号最高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获得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称号的企业,如此前已获得市级节水奖励(含工信、水务部门奖励),仅奖励最高10万元的差额。

  流程

  (一)拟定储备名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及项目库储备情况拟定储备名单。

  (二)确定奖励名单。经征求部门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拟定待确认奖励名单。列入待确认奖励名单的企业明确符合条件后,登录“企莞家”平台(http://im.dg.gov.cn)进行无异议确认。

  (三)确定奖励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企业确认情况确定拟奖励名单及金额,结合预算规模,可适当调整奖励标准,拟定奖励计划,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资金拨付。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的奖励计划名单内的企业(单位)登陆“企莞家”平台确认收款账号,无需填报或上传申报资料,即可领取奖励资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记者 叶永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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