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港澳青年参加实习见习
推动基地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香港青年实习计划”、“粤港澳大湾区澳门青年实习计划”、“展翅计划”港澳台大学生实习专项行动等活动,吸纳港澳青年到基地实习,为入驻基地实习的港澳青年提供食宿、交通、保险等后勤保障。对提供实习岗位的初创企业给予实习资助,或对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的港澳青年给予一次性奖励。推动基地发展成为就业见习平台,吸纳毕业2年内的港澳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港澳青年参与就业见习计划,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2.促进港澳青年来粤就业
加强就业扶持政策性补贴落实,确保基地内就业的港澳青年群体同等享受就业政策待遇。鼓励基地入驻企业吸纳港澳高校毕业生就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基层就业补贴和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基地内创业就业港澳青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港澳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继续缴费及待遇领取相关政策。
3.降低港澳青年创业成本
通过租金减免的方式,为基地内港澳青年提供低成本创业场地,对入驻基地的初创项目(含个人、团队及企业)予以免租,免租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将港澳青年纳入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扶持对象,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可申请最高额度500万元的贷款并享受贴息支持。
4.加大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培育力度
鼓励以实现产业化为目的开展科技创新深度合作,促进本地企业向入驻基地的港澳青年或创新团队购买含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技术成果并在基地内实现转化。对港澳青年创办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可视情况给予一次性资助。
1.构建专业服务体系。推动基地积极引入港澳专业人才加入运营管理团队,引入港澳专业孵化机构和社会团体,为港澳青年提供商事登记、人力资源、知识产权、法律顾问、融资对接、财税代理、物业服务、导师顾问、政策咨询、商务秘书等配套服务,打造港式澳式特色服务,逐步建成适合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的综合服务平台,真正打通对接港澳双创要素的通道。推动基地组建多层次创业导师团队,引入成功创业者、知名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高校院所专家等专业人士,为港澳青年和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化专业辅导。
2.加强政策对接服务。定时组织举办面向港澳青年的政策宣讲等活动。配备港澳青年政策服务专员,熟悉各级政府部门有关扶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主动对接在基地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精准梳理各项扶持政策,制作简单易懂的政策导引,并指导、协助其办理政务服务和申请政策扶持。
3.加强融资对接服务。吸引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入驻基地,提升基地投融资服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项目路演、投融资对接等活动,帮助港澳青年创业项目对接更多创投资源。充分发挥“中国青创板”和“广东省科技创新专板”平台功能,积极推介港澳青年优质创业项目对接上板,提供展示交流、孵化培育、融资交易等综合金融服务。
4.提供“一键入孵”服务。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龙头作用,搭建粤港澳大湾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各基地相关信息,构建基地线上展示空间,为港澳青年提供线上申请入驻各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快捷方式,实现“一键入孵”。紧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及广东政务服务网,发挥大平台的流量导引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作为广东省“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龙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将打造成为人社特色的“国家级、国际化、示范性”的创业孵化(实训)示范平台。重点为港澳青年提供全周期的创业孵化育成服务,兼顾大学生、留学回国人员、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退伍军人等各类群体提供创新创业孵化服务。
1.申请对象:
(1)主要引进港澳青年、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群体的创业项目(含个人、团队及企业)。其中,港澳青年指年龄在18-45周岁的青年,包括港澳籍居民、在港澳工作时间超过1年的非港澳籍居民、在港澳高校学习的非港澳籍居民等,承诺拥护“一国两制”。
(2)主要引进数字文化创意(含游戏、动漫、VR等)、5G、人工智能、智能硬件等领域的初创项目(含个人、团队及企业)。
(3)主要引进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云计算和大数据、信息安全、地理信息、工业互联网、智慧都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内存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等战略性支柱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非初创企业。
2.申报条件:
(1)申请对象应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和孵化培育潜力,符合科技、经营模式创新和带动就业的要求;
(2)入驻项目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自愿接受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
(3)入驻项目需在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其中:团队或个人需承诺在入驻后1年内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企业需承诺在入驻后3个月内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4)重点引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含个人、团队及企业):
·港澳青年人数比例达30%以上的团队和企业(注册企业以缴纳社保人数为准);
·港澳青年或港澳资企业持股25%以上的;
·港澳青年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公司(不含下属子公司)经理、副经理、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科技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及同等级别的高级管理职务的。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只需通过“申报—初审—公示—办理入驻手续”等入驻流程。
·近三年在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总决赛,“青创杯”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广东赛区决赛、广州赛区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的项目,以及天英汇国际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区比赛中获奖的项目。
·近三年在香港民政事务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科学院(科技园)、香港数码港、澳门经济局、澳门青年孵化中心等机构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
·获得广州市天河区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发展政策成长性奖励的优秀创业项目。
1.政策支持
对入驻的初创项目(含个人、团队及企业)予以免租,免租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入驻众创空间(非独立办公区)的项目孵化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入驻初创企业办公区的项目孵化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非初创企业收取低偿租金,通过增价拍卖的方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承租空间和价格,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2.基础服务
(1)孵化服务:为入驻项目提供全链条全周期孵化服务,包括“一站式”创业服务、创业实训服务、路演服务、投融资服务、市场对接服务、导师帮扶服务、产品试验试制服务、基础配套服务等。
(2)办公空间:为入驻企业提供联合办公空间、独立办公室,并配备办公桌椅、沙发等设备设施。
(3)共享空间:大、小型活动路演厅(30-200人)、会议室、实训中心、产品试验试制区、党群活动室、众创咖啡、共享茶水间、共享休闲空间、共享书吧、文印室、公共食堂等共享区域。
1.交通
园区附近的公交站包括天顺路、天慧路中、天慧路、大观路北、天慧路北、大观路北总站等,路经公交线路超过20条;邻近地铁6号线高塘石站、6号线黄陂站、21号线神舟路站。
2.餐饮
园区设有公共食堂、众创咖啡、便利商店等餐饮区域。
1.设立总规模10亿元覆盖创业各阶段的港澳青年创业基金,重点投资各类优质港澳青年创业项目。
2.对在广州落户的港澳初创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和补贴。
3.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
4.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500万元。
5.穗港合作研发项目资助最高可达450万元人民币。
6.对港澳人士或企业的股份或出资额占比要求由原来的50%改为30%(含)。
1.对在广州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广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每年择优扶持一批港澳青年创新人才,对其项目提供10万至50万元资助及配套支持。对港澳青年创业项目,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
3.每年择优扶持创新人才,对其项目提供10-50万资助及配套支持。
4.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申领广州人才绿卡,享受购房、购车、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等市民待遇。
1.“乐居广州”行动计划将筹建1000套港澳人才公寓或租金补贴,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申请租住,并为未享受任何住房政策的港澳青年发放租金补贴。对符合购房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房。
2.“乐创广州”计划为入驻基地的港澳青年初创企业提供免费注册地址、办公场地费用“半年全免、一年减半”优惠以及配套服务。
3.举办高水平创新创业活动,积极发挥创业大赛引导作用,提升“青创杯”“赢在广州”“创客中国”赛事水平,策划举办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创新成果广州交流会,开展论坛交流、项目对接、人才引进等活动,对参赛获奖的港澳青年初创项目,落户广州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和补贴。
4.完善取消港澳居民来穗就业许可制度配套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申请各类国家职业资格,推动港澳专业人才在穗便利执业,在穗就业的港澳青年同等享受各类就业补贴。
5.广州已认可港澳16个工种的职业资格,在注册建筑师、房地产估价师等6项建筑领域职业资格与香港互认。
6.针对港澳居民,税务部门调优简化了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远程办税端实名注册方式,便利港澳居民线上办理涉税业务,实现办税零跑动。
7.搭建高效便利服务平台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在各级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统一发布支持港澳青年发展有关政策;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港澳服务窗口,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各级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政策发布及跟踪服务;提升12345市长热线、12355青少年热线服务港澳青年的专业能力。
8.成立广州市港澳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实行政府支持、社会化运作,聘请由港澳籍人士担任的咨询顾问和联络官,建设“一网(青创中心网)一站(青年工作站)一号(微信公众号)”,支持港澳青年社团在广州设立代表处,为港澳青年创业就业提供一站式专业化服务。
9.发起设立港澳青年发展红棉公益基金会,募集社会资金支持交流实习、学习研修、创业就业等方面的公益活动。支持大湾区青年家园建设,整合社会专业力量,提供法律咨询、社会融入、公益志愿等服务。
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依托广州市香港科大霍英东研究院粤港澳科研及教育合作平台,以“香港标准、国际资源、技术先导、研发支撑”为特色,重点面向粤港澳大学生及青年创新创业主体,致力于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特色的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综合示范平台和国际化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实践基地。
1.提供免费办公位及国际标准实验室、会议室租赁、网络、工商注册、财税、人力资源、政府项目申报咨询、用车、住宿等服务。
2.提供高端导师资源:有香港科大教授为主的科研导师资源、香港科大EMBA校友为主的商业导师资源、香港科大国内及国际风投资源。
3.提供培训课程:创业沙龙、定期创业培训、政策解读讲座。
4.提供第三方服务:产业全程至量产辅导;金融对接服务、挂牌业务等。
5.提供香港科技大学霍英东研究院200+人的科研技术团队支持。
6.提供纳米材料、绿色能源、电子封装等应用+测试服务。
1.设施齐全:
(1)公寓:南沙资讯科技园宿舍楼(三分钟步行距离)。
(2)食堂:从周一到周日,每天提供一日三餐,价格优惠。
(3)停车场:免费停车。
健身中心:提供室内外泳池、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等运动场地。
2.交通便捷:
(1)园区内设有专门的公交站“南沙资讯科技园站”,方便南沙区内的交通;2个公交站距离外设有地铁站:广州地铁4号线“南横站”,方便往返广州市内,也可以直达“庆盛”地铁站,换乘高铁往返香港九龙。
(2)配有码头穿梭巴士:根据航班时刻安排穿梭巴士往返南沙客运港码头接送香港乘客入园,码头每天有多趟客轮往返香港与南沙之间,方便香港人士到南沙工作。
广州科学城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是以区块链、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及5G应用为特色的科技创新集聚地。将坚持以黄埔为基地,面向大湾区积极引入区块链、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及5G应用等科技企业及港澳创业项目。
意向到黄埔创业与发展的港澳青年,即可享受优惠入驻。
1.基金支持:可减免办公费用,办公室租金优惠及可免租一个月、设立专项孵化资金、创业贷款、个税优惠人才补贴等。
2.基础服务:提供工商、财税、司法、法律、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市场推广、政策指导、政策兑现、银行事务等软性服务。提供联合办公与独立办公空间环境、提供优质的高要求的办公环境与数字化活动展示空间的硬件服务。
3.政策资讯:提供黄埔区的最新资讯和政策,出入境证件办理和交通指引,辅助企业与政府快速对接。
4.特色活动:定期举办各类创业沙龙、独角兽路演与各类联谊活动。
1.交通便捷:广州地铁6号线香雪站;6条公交线路(327a、B24、337、393、575、334路);设有直达巴士不间断由地铁站往返项目地点。
2.临近商圈:临近万达广场、敏捷广场、奥园广场及锐丰广场。
3.住宿公寓:周边酒店式超过5家公寓,商务酒店超过10家。
广州增城侨梦苑是国家级侨商产业集聚区和海归人才、海外高端人才集聚区,为侨商、港澳台、海归、海外人才及内地高层次人才提供项目对接、签约落地、创业培训、政策支持、人才支援、市场开拓、融资保障等全链条创新创业服务。自2019年底开始实施增城侨梦苑“一苑多区”建设,截至2020年底,已有9个侨梦苑分园区,认定面积超22万平方米。
项目负责人属于侨商、港澳台、海归、海外人才以及内地高层次人才的项目。
符合意向即可入驻,申请流程简易。具体详见《增城侨梦苑分园区及入驻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增府办规〔2019〕5号)。
1.第一档是一般人才项目,享受我区及侨梦苑普惠性政策,可享受200平方米以内办公场地3年免租的项目,每个侨梦苑园区每年最多支持15个项目,每个园区最多支持30个项目,每个园区最多支持面积不超过所有入园企业使用面积的30%;第二档是除享受我区及侨梦苑普惠性政策外,申请500平方米以内办公场地3年免租和20万元创业启动资助的人才项目;第三档是重点优质人才项目,经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通过后,给予专项政策支持(包括提供办公场地、人才公寓、股权投资、资金扶持等)。第四档给予最高600万元资金支持、最高2000平方米免费场地支持。
2.基金支持:拥有28亿规模的增城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设立侨梦苑创新创业引导基金,首期规模3000万,对符合侨梦苑重点发展领域的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股权投资。
3.基础服务:增城侨梦苑截至2020年底有9个分园区,各园区有专业团队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财税、法律、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市场推广等服务
4.政策资讯:提供增城区的最新资讯和政策,住房相关的人才公寓申请、补贴申请、当地港澳人士购房政策等,辅助企业向政府申报各类政策支持及优惠政策。
1.交通便捷:侨梦苑核心区及其分园区有多条公交与地铁线路,其中富士康科创园地处地铁21号线凤岗站,新塘·中城智慧园地处地铁21号线沙村站。
2.临近商圈:侨梦苑核心区及分园区位于增城开发区核心区、商业住宅区和区政府周边等区域,享受商业配套、居住配套、行政配套的便利。
3.人才公寓:区内现有太平村安置新社区294套人才公寓;五一村安置新社区261套人才公寓;奥园誉峯115套人才公寓;招商臻园419套人才公寓;增城开发区保利人才公寓1045套,提供从办公到生活的一体化服务。
电话:傅靖:020-82748271 徐新华:020-82733822 顾文杰:020-32893281
邮箱:zckj82748271@gz.gov.cn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一号区行政中心4号楼
1.将在深创业的港澳居民作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重点扶持对象,免予提供任何形式反担保,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最高6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港澳创业者创办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2.将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居民纳入深圳自主创业人员范围。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各项创业补贴,其中一次性初创企业补贴标准为1万元,合伙创业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社保补贴和场租补贴可享受最长3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总额最高3万元。
3.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参与我市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港澳台青年实习计划,每接收1名港澳台青年参加实习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实习补助。
4.港澳青年参加“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最高可获得50万元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对在深圳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支持港澳各界组织港澳青年来深圳交流学习,鼓励高校联合港澳机构开展各类创业创新交流活动,定期举办粤港澳青年交流活动,组织实施港澳青年走进深圳高新技术企业、湾区青年人才国情研修班、深港青年创新创业交流日等交流合作项目。
2.鼓励港澳青年参加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珠三角项目推介会,持续举办前海粤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前海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粤港澳青年创客营全国双创活动周前海站。配套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活动。
3.符合条件的在深创业就业港澳青年可申请租购人才住房。参照深圳市新引进人才政策租房和生活补贴的标准,研究制定对符合条件的新来深创业就业港澳青年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来深创业就业港澳青年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4.在CEPA框架下探索在基地放宽部分领域港澳企业投资准入门槛,实现“证照分离”改革。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预约、社保参保登记等涉企事项全部归集到“一窗通”平台。
5.推广“深港通注册易”“深澳通注册易”服务机制,试点自然人有限公司设立“秒批”,压缩开办企业环节和时间。丰富12355青少年热线港澳青年服务内容,拓宽双创政策信息发布渠道。
6.建成深圳市哈罗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深圳市前海礼德学校,与香港共建港人子弟学校。进一步完善在深港澳籍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在深就读初中的港澳籍毕业生可按规定参加中考,与非深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条件录取。
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以下简称“梦工场”)由前海管理局、香港青年协会、深圳市青年联合会三方共同发起成立。梦工场占地面积5.8万平米,建筑面积4.7万平米,重点支持智能硬件、移动互联网、文化创意等三大领域创业。梦工场于2014年12月7日正式运营,国务院副总理、时任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先生,全国政协副主席、时任香港特首梁振英先生等共同揭牌,被团中央授予为全国唯一“青年创新创业跨境合作示范区”,并入选深圳市首批十家双创示范基地,2019年5月被广东省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共同认定的首批“粤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截至目前,梦工场已累计孵化团队468家,其中港澳台及国际团队236家,团队总融资额超23亿元。
1.孵化器入驻条件
原则上孵化合作机构主体或控股股东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成立不少于3年,港澳台及国际孵化机构可适当放宽条件;
(2)近三年累计孵化项目团队数量不少于30家,其中孵化的港澳台及国际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港澳台及国际孵化机构可适当放宽条件;
(3)曾运营管理过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港澳台及国际孵化机构可适当放宽条件;
(4)在创业培训、创业咨询、创业媒体、投融资、资源对接、联合办公等方面具有独特服务模式和品牌影响力;
(5)自有或可支配的创业投资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签订合作协议的天使、创投机构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少于3家;组织开展在孵企业投融资对接活动,近三年在孵企业获得融资的案例不少于10个,港澳台及国际孵化机构可适当放宽条件;
(6)签约知识产权、法律、财务、咨询等创业服务机构共计不少于10家,签约创业导师不少于10名;
(7)承诺入驻后孵化的港澳台及国际企业比例不低于60%;
(8)具有政治影响力的,同时涉及港澳台及国际的孵化合作机构,可对上述条件适当放宽,但需承诺入驻后孵化的港澳台及国际企业比例不低于75%。
2.创业企业入驻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所创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由创业者或创业团队人员之一担任,创业者或创业团队须占有企业一定比例的股权或股份;
(2)企业从事的项目符合前海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项目产品必须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条件,产权清晰明确。属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智慧城市、金融科技、生命健康及文化创意等产业领域,且技术含量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及独特性的企业;
(3)企业的注册地位于前海合作区或创业企业出具书面承诺同意在入园后3个月内将注册地址迁移至前海合作区;
(4)原则上入驻企业应满足成立五年以内的初创企业(以注册成立至申请入园之日计算),特别优秀或极具潜力的企业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5)优先考虑港澳台及国际青年创办的企业。
1.场租减免
基准场地使用成本约115元/平方米/月,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创业者可申请办公场地租金及物管费用补贴,第一年补贴80%,第二年补贴50%,第三年补贴20%(详见《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
2.创业资助
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创业者可申请往返交通补贴、创业启动资助、重点项目资助、创客活动补贴、贷款贴息、上市奖励及国家、省、市配套资助等(详见《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
3.住房支持。
符合条件的团队可优先申请前海人才保障房和梦工场YOU+青年创业公寓,租赁费用约为市场价50%。
4.拎包入住
在梦工场的入驻团队可享受现代化的服务,配备舒适的办公设施,包括简单办公室家具、电话系统及免费无线网络覆盖等。人才驿站、各式餐饮服务及商店更可照顾创业青年的起居作息,调适他们紧张的工作节奏。
5.一站式创业服务
从公司的注册到上市,梦工场的服务平台机构将会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包括投融资、会计、法律及人力资源等范畴,协助企业与团队渡过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
6.优惠政策
(1)入驻梦工场的所有企业均可享受前海及广东自贸区内的所有优惠政策。
(2)入驻前海而符合资格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可享15%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优惠。
1.交通便捷:园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鲤鱼门街35号,可乘坐地铁9号线至梦海站即到,深圳湾口岸公交直达园区。
2.设施齐全:园区会务、餐饮等设施设备齐全。
南山区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筑面积6000㎡,以“推动两地人才合作发展,打造开放共赢的深港创新圈”为目标,独创“市、区、港”三方共建模式,积极引进香港优质科技人才团队,提供全链条政策服务保障。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黄柳权等领导先后到深港基地调研并给予高度评价。2018年11月,深圳市海外联谊会为深港基地挂牌“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2019年5月,粤港两地政府为深港基地颁发首批“粤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牌匾。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未发表或参与任何的港独或不利于祖国统一的言论或活动。
2.注册地在南山区,区外注册的企业应在进驻基地6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和税务登记。
3.申请入驻的创业团队或企业,港/澳/台(包含公民、留学生)人数须占团队总人数的25%以上,港澳台人员股权占比20%以上。团队成员最高年龄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的港/澳/台师生共创项目,对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4.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所属产业领域须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和文化创意。
5.入驻时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少于15人。
1.资金支持:18个月免租金、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
2.基础服务:协助办理或推荐代办工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
3.政策宣讲:每年国家省市政策申报季,开展政策宣讲会。
4.投融资对接:多渠道、多种形式投融资对接活动;科技金融、投贷联动等。
5.辅导培训:导师坐诊、专家一对一、持续性深入交流辅导、行业领域垂直交流(包括政策申报、财务管理、市场推广、知识产权规划等)。
6.宣传推介:市级媒体及区科技创业媒体的宣传报道。
7.创新创业服务:组织参加“创业之星”大赛,开展深港菁英交流会、政策简报会,开展创新创业交流等各种创业服务活动。
8.内地行交流:组织内地行创业交流活动。
9.深港澳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香港春季电子展、“筑梦未来”青年论坛和科创展览、澳门国际新创展等重大活动。
1.交通便利:高铁19分钟直达西九龙、地铁25分钟直达福田口岸。
2.区位优势: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聚集。
3.优惠的入驻政策:免租、毕业推荐入驻区属政策性产业用房。
1.针对入驻的澳门青年创办的企业以第一年80%、第二年60%、第三年40%的比例对办公场地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额予以补贴。
2.针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按照60元/平米/月、100元/平米/月两个档次对办公场地租金进行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3.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可获最高合计620万元的补助及配套资金。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计算”。
4.成功上市的企业可获最高330万元的挂牌奖励。
5.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单次最高500万元、累计最高2000万元的投资基金扶持。
6.一年内吸纳3名以上人员就业的企业,最高可享1万元奖励。
7.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0万元,一次性担保费补贴每笔最高为5万元。
8.港澳居民在珠创业并办理就业登记,创业者在珠港澳金融机构获得创业贷款的,可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
9.纳入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100强,可获20万元补助。
10.在横琴首次设立并与横琴新区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就运营指标作出具体承诺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资金50%的一次性开办费用资助最高1000万元。
1.对在珠海市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横琴新区的特殊人才,按做出的直接经济贡献给予20%-40%的奖励。
3.符合珠海市级人才规定条件的企业人才,可按类别叠加享受40万元、7.9万元、4.3万元的资助。
4.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可按类别享受50万元、15万元、6万元和3万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
5.鼓励本市企业赴港澳高校举办招聘活动,对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下同)招用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6.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本市中小微企业就业,并履行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就业补贴。
7.16—24岁未就业港澳青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港澳高校毕业生到本市企业参加见习,与企业签订见习协议,且企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的,按不低于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见习补贴。
8.每年免费举办一期澳门初创企业创始人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在珠澳初创企业的澳门创业者。
9.支持澳门居民来珠参加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1000元或1500元的标准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同一项目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1.设有横琴澳门跨境通勤专线,方便粤澳两地居民便捷来往珠海横琴和澳门。
2.港澳居民在珠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初创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政策;符合本市人才目录的在珠创业者,可享受本市人才安居政策中实物配置、货币补贴等保障措施。
3.支持港澳有关机构、高校与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展技能竞赛和创业大赛活动,根据技能竞赛和创业大赛的规模、内容等,对赛事给予最高30万元的经费支持。
4.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相关机构或通过第三方机构组织港澳青年、大学生来珠开展就业技能实践活动。根据项目人数、内容等,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万元的经费支持。
5.在横琴购房、子女义务教育、就医、缴纳提取公积金等方面可按规定享受珠海市民待遇。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社会保险补贴。
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是初创企业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和创业平台。通过打造“空间载体+创业生态+运营机制”的立体孵化模式,以及“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可持续发展路线图,为港澳、内地青年创业者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1. 可以个人、项目组或企业名义提出申请入驻此孵化场地。
2. 入孵项目需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项目和产品技术来源清晰,项目技术成熟,具备一定的成长性、可塑性。
3. 入孵项目需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4. 入孵时已成立公司的,应当产权清晰,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 入驻前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应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条件。
6. 项目负责人熟悉本项目产品研究、开发工作,并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
7. 有技术开发队伍和技术开发条件,有实施孵化项目的技术能力和后续开发能力。
8. 评估创始人的行业深度、商业格局、深度及执行力。
1.基地服务:
(1)共享设施:办公场地、通讯网络、商务会务、电子阅览室、科技成果展示厅、咖啡厅、餐厅、环境卫生等。
(2)创业辅导:创业咨询、政策辅导、手续代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一站式”服务等。
(3)融资投资:银企对接、孵化基金、风险投资、投融资咨询服务及财务顾问服务等。
(4)管理咨询:财会税务代理、商标专利代理、法律服务、科技咨询、资产评估等。
(5)项目推介:申请各级各类贴息贷款、政策性扶持资金和科技经费;协助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成果鉴定等资质。
(6)人才引进:校企合作、猎头服务、人才招聘、协调落实有关的人才政策等。
(7)交流培训:定期举行创业培训,论坛、沙龙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8)市场推广:展览会议、产品对接、信息咨询、生活配套和文体活动信息公布等。
2.租金标准:
(1)一般创业项目租金(含港澳项目):50-70元/㎡/月,物业管理费15元/㎡/月。
(2)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或高层次人才项目租金:100元/㎡/月,物业管理费15元/㎡/月。
(3)商业类项目:90-190元/㎡/月,物业管理费15元/㎡/月。
1.位置优越: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矗立在横琴口岸对面,与澳门大学一路之隔,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
2.设施齐全: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入驻的团队可享受现代化的服务,配备办公设施、电子阅览室、各式会议室、各式餐饮服务、休闲健身设施、人才公寓等。
1.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不低于200元,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基层就业补贴。就业时属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基层就业补贴。补贴标准3000元/人。
3.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每月按用人单位为本人及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部分)。最长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或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想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起1年内提出。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创办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吸纳就业并按规定为吸纳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及缴纳社保费满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的。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5.创业担保贷款。(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大额度50万元;(2)个人“捆绑性”贷款,个人最大额度30万元且总和不超过300万元;(3)小微企业贷款,最大额度不超过500万元。每次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6.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每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且属于重点扶持对象或小微企业借款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7.创业租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实际累计缴纳租金的金额进行补贴,每年最高补贴6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8.一次性创业资助。法定劳动年龄内(即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的以上人员成功创办初创企业(指在我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申请资助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注销,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当前纳税状态正常;(2)有一名以上在职员工连续3个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10000元。一至八条所补贴政策均需登陆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请。
9.提供科技创新类资助省级孵化器优惠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省级孵化器),分别给予资助200万元和100万元。
上述科技创新类补贴政策均可登陆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请。
10.建立多层次融资支持体系。落实市、区相关部门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发挥佛山市创新创业产业引导基金等政府性基金的引导作用,促使更多资金投向港澳青年初创期、早中期项目。
11.加大平台载体建设资源投入。鼓励现有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开辟拓展专门面向港澳青年的创业创新空间。为入孵项目提供经营办公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公共实验室和研发、中试生产、产品检测中心等共享设施。
1.税收补贴类。在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佛山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新引进港澳台人才补贴。全职新引进的领军人才,给予400万元(国家级)、300万元(省级)、200万元(地方级)的安家补贴;对于世界领先的战略科学家,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安家补贴上不封顶;全职新引进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全职新引进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对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全职新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对未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但带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新来我市成功创办企业的港澳博士、博士后,个人实缴出资额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规划布局,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以佛山为主要纳税地,视同全职新引进,可享受上述博士博士后人才扶持补贴。人才引进时间须为2017年后,上述补贴可登陆佛山人才网(https://www.fsrlzy.cn/)进行网上申请。
3.港澳青年租房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租住人才住房,按规定提供租房补贴。探索多种方式,对具备购房能力及符合购房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对入驻创业基地中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纳入公租房保障范畴。
1.完善社会保障领域制度建设,推动港澳居民在医疗、养老等民生方面享有与佛山居民同等待遇。推进社会保障合作。推动进一步完善在佛山就业港澳人员及其子女参加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加强“12355”港澳青年热线建设,为港澳青年提供法律维权、心理辅导、就业指导、创业帮扶、出入境事宜、生活信息等咨询服务。
2.组织实施粤港澳高校毕业生暑期来佛实习计划,定期举办香港·佛山节、粤港澳青年交流周、粤港澳青年人才交流会等交流合作活动。
3.完善创业创新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深化高校、科研院所与基地创业创新资源共享。吸引粤港澳青年共同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4.配备专业运营管理团队,健全服务管理制度,整合创业导师团队、专业化服务机构、创业投(融)资机构等各类创业资源,为入孵项目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5.支持有条件的深港口岸、珠澳口岸开通无缝快速接驳创业孵化基地的交通运输渠道。
6.基本养老保险延缴政策。对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我市为待遇领取地,可延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缴至男性满65周岁、女性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趸缴。鼓励用人单位为高层次人才建立企业年金,港澳台居民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未曾在内地(大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允许用人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为其购买任期内商业养老保险。
佛山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以佛山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载体建成主园区;定位佛山三龙湾创新集聚区,分别选址南海区三山、顺德区顺港城,以季华实验室、顺港城等重大项目为载体,分别建成佛山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南海分园区、顺德分园区。佛山将围绕打造“一基地两园区”格局,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基地制定“创新引领、引才聚力,产业赋能,辐射带动”战略,重点引进产业赋能型平台企业及多层次的金融机构,引领佛山形成独具特色的1+5+N的双创孵化载体协同发展的格局。
1.孵化方向:主要面向港澳青年创业者和创业团队,以及高校大学生创业者、海外归国人员创业者、高层次人才创业者、城乡青年创业者等创业创新群体和创新型技术型初创团队为重点入驻对象。
2.项目类型:以创新型、高新技术现代服务类项目为主,重点面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物医疗、环保科技、新代电子信息技术工业设计、家居、建材等行业。
3.项目要求
(1)入孵项目应侧重自主研发或自主经营,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申请入解时应具有可行的创业项目规划书,有保证运营的资金或可行的融资方案。
(2)入孵项目应为自筹资金创办,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在入驻前如已工商注册,注册登记时间应不超过三年。
(3)入孵企业(团队)入驻前,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存在任何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和记录(建议明确违法违纪的记录包括: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4)入孵项目经考核如属对资源浪费严重、污染大、技术工艺落后的,孵化基地不接受入孵申请。
(5)入孵项目研发的产品及技术应有明确清晰的知识产权权属关系,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4.入孵项目如在国家或省、市、区级组织的创业大赛获奖的,可优先入驻孵化基地。
1.免场地租金,拎包入驻,360°创业服务,优惠扶持政策。
2.设施齐全的创业空间:路演大厅、创业项目孵化区、服务中心、服务区咖啡厅、创业联盟合作室、导师办公室、实训室等。
3.投融资服务:融资需求对接、投融资机构链接、融资意向洽谈、投后跟踪服务。
4.创业服务:提供工商、税务、社保、人才等“一站式”政务服务,商事业务代理。
5.项目展示对接:定期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创业沙龙、创业讲堂、项目路演等交流活动。
6.培训服务:
引入国际领先的创业大学训练体系;
EIE创业训练营;
EIE创新思维训练;
大咖云集的创业导师智库;
对创业者进行全周期的一对一辅导。
1.香港前往基地路线:乘坐高铁由香港西九龙站出发至广州南站,自驾导航至“佛山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车程30公里,约需30分钟。
2.澳门前往基地路线:由澳门出发至珠海拱北口岸,自驾导航至“佛山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车程142公里,约需2小时。
3.佛山市内公交路线:乘坐123路、176路智慧新城站下;或乘坐117路;133路;155路;163路;178b路;183路;184路;g13路;k2路,华宝路口站下。
1.引入优质社会资本,设立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并覆盖创业全阶段的母基金和配套子基金,使更多资金专项投资于港澳青年初创期、早中期项目。
2.入驻基地的港澳青年企业,自签订入驻协议当月起,以实报实销的方式给予不超过3人(含)的交通补贴,每个企业每月不超过3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3.入驻基地的港澳青年企业,参加市级以上国内外知名行业或政府组织的专题展览会,可申请展会补贴(同一参展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其中,内地展会标装补助5000元,特装补助2万元;港澳台地区展会、国外展会标装补助1万元,特装补助3万元。每个企业每年申请的展会补贴累计不超过5万元。
4.来惠创业的港澳青年可与本市青年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将港澳的优惠政策措施覆盖至在惠创业的港澳青年。
5.对于成功推荐引进港澳青年创业企业入驻基地的社会团体、企业等机构给予奖励,每引进1家注册地在仲恺高新区且经营满1年的港澳青年企业,给予推荐机构1万元奖励,1年内对同一推荐机构的奖励额度不超过10万元。
6.入驻基地的港澳青年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并用于经评审通过的项目,按其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贷款利息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的贷款贴息且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元。
7.入驻基地的港澳青年企业,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一、二、三等奖奖励的,分别给予20、15、10万元奖励;获得广东省级创新创业一、二、三等奖奖励的,分别给予10、8、5万元奖励;获得惠州市级、仲恺高新区级创新创业一、二、三等奖奖励的,分别给予5、3、1万元奖励。企业同一项目参赛按获奖最高级别奖励,不再重复奖励。
8.港澳青年企业入驻基地正常运营满6个月后,经评审通过的项目,根据项目评审得分情况给予5-20万元的创业资金资助。
1.对在惠州市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低租金入住人才住房;对具备购房能力及符合购房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在惠购买商品住房。
3.入驻基地的港澳青年企业,根据项目评审得分情况,优先考虑安排企业员工入住人才公寓,支持间数为1-3间。如未能安排入住人才公寓的,给予2年内不超过3人(含)的住房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800元/月。
1.绿色通道服务。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港澳服务专窗,由区社会事务局委派专人为港澳青年免费提供政策咨询、权益保障、信息对接、创业辅导、人才招聘、企业开办和日常运营商事代办等服务。
2.在CEPA框架下推进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实行双创政策信息集中发布和政务服务通办制度。
3.为在惠港澳青年提供法律维权、心理辅导、出入境事宜、生活信息等咨询服务。
4.支持惠港澳三地青年参加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创客广东”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惠州仲恺港澳青年创业基地重点吸引智能硬件、AI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半导体、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及文化创意类项目入驻,引入特色化运营模式,致力于打造五大功能性孵化服务平台。
1.入驻的港澳青年是指年龄介于18-45 (含)周岁之间的香港、澳门居民及在港澳高校毕业的内地居民;港澳青年企业是指港澳青年持段30%以上的企业或雇得港澳青年比例超过30%的企业。
2.项目类型围绕打造万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的目标,基地重点引进智能硬件与人工智能、新能源半导体、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领域的港澳青年企业。
3.入驻项目申请入驻时应具有可行的创业项目规划书、有保证运营的资金或可行的融资方案,并且侧重于自主研发或自主经营,且市场发展潜力大,能达到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
4.入驻项目应为自筹资金创办,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企业在入驻前已工商注册,注册登记时间应不得超过两年。
5.入驻企业 (团队)在入驻前,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存在任何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和记录。
6.入驻项目经考核如属对资源浪费严重、 污染大、技术工艺落后的,创业基地将不接受入驻申请。
7.入驻项目研发的产品及技术应有明确清晰的知识产权权属关系,无知识产权纠纷。
入驻项目如在国家或省、市区级组织的创业大赛获奖的,可优先入驻创业基地。
1.基地服务:
(1)全方位服务:免租金拎包入住、360°创业服务、政府扶持政策。
(2)孵化服务:两年免租金水电费(电费空调费独立承担)、大学生(港澳台青年、博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创业优惠、创业服务齐全。
(3)投融资服务:商业计划书向导、创业融资推荐、优秀资源匹配、创投交流互助。
(4)培训服务:国际领先的创业大学训练体系、大咖云集的创业导师智库、EIE创业训练营、EIE创新思维训练。
(5)基础服务:工商注册代办、创业政策咨询、配套设施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
(6)开业服务:场地服务、财税服务、政策服务、工商服务、数据服务、秘书服务。
2.资金支持
(1)场地免租:根据项目评审得分情况,给予2年内不超过300平米的办公场地免租金支持。
(2)创业资金:企业入驻基地正常运营满6个月后,经评审通过的项目,根据项目评审得分情况给予5-20万元的创业资金资助。
(3)住宿补贴:根据项目评审得分情况,给予2年内不超过3人(含)的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800元/月。
(4)展会补贴:参加符合条件的展会,内地展会最高补助2万元;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展会最高补助3万元。每个企业每年申请的展会补贴累计不超过5万元。
(5)贷款贴息: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并用于本地评审项目的,按其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贷款利息补贴,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元。
(6)比赛奖励:获得国家级创业创新一、二、三等奖奖励的,分别给予20、15、10万元奖励;获得广东省级创业创新一、二、三等奖奖励的,分别给予10、8、5万元奖励;获得惠州市级、仲恺高新区级创业创新一、二、三等奖奖励的,分别给予5、3、1万元奖励。企业同一项目参赛按获奖最高级别奖励。
(7)交通补贴:自签订入驻协议当月起,以实报实销的方式给予不超过3人(含)的交通补贴,每个企业每月不超过3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
(8)推荐奖励:对于成功推荐引进港澳青年创业企业入驻基地的社会团体、企业等机构给予奖励,每引进1家企业且注册在仲恺区经营满6个月的给予1万元奖励,一年同一推荐机构的奖励额度不超过10万元。
1.交通便捷:
香港九龙西站出发到深圳中转后即可到达惠州南站。之后可以通过乘坐大巴到惠州客运总站,然后通过乘坐26路公交车在万信佳广场站下车,即可抵达。
2.设施齐全:
基地6楼可提供使用的公共服务区域包括洽谈室、中型会议室、大型会议室、贵宾接待室、路演大厅、创业咖啡活动中心等都可通过孵化系统线上预约免费使用。
1.符合相应条件开展的创新创业培训,每家企业每年可获最高10万元的培训补贴。
2.经申请、获批后,参加国内外知名行业展会的企业,给予参展经费50%,每家企业每年可获最高10万元的参展补贴。
3.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自在园区注册成立之日起,3年内达到“四上”企业标准,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高成长性奖励。
4.对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进行核定,给予贷款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利息最高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
5.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3年内完成入园协议承诺指标的,根据完成效果,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 万元的一次性发展成效奖励。
6.依照相关规定,在全面执行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政策基础上,对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增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励。
7.港澳创新创业企业每接收1名在本企业实习的港澳籍在校生,按实际实习时间给予实习补贴。其中,给予港澳副学士(包括香港专业教育与澳门高等专科院校) 及高中学习的实习生每人每日100元的实习补贴;本科生(包括学士课程学生)每人每日200元的实习补贴;给予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的实习补贴;给予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日500元的实习补贴。
1.对在东莞市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港澳籍人才,按学历程度或公司内管理层级,分别发放1万元、1.5万元、3万元的新引进人才就业补贴。
3.对符合条件的入驻基地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10-20万元的企业落户奖励。
4.港澳籍人才、港澳高校在籍就读的内地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以下同)参加国家省市(不含港澳台地区)举办的创新创业比赛,参赛获奖项目在基地注册成立企业的,每个获奖项目配套奖励总额最高为50万元。
5.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子女,享受园区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入学待遇。
1.按实际工作时间,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跨境交通补贴。
2.在试生产、维权活动、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企业上市、交流及人才服务方面,入驻企业和服务团队均可享不同程度的现金补贴。
3.在东莞租赁住房的,每人可享受2年内月租金总额不超过1800元的房租补贴;符合条件者还可获一次性5万元/人的安家补贴。
东莞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以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主线,通过“一中心多站点”的模式,有效集聚、孵化和加速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创业项目,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示范高地。
1.项目属于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创始人为香港籍或澳门籍、港澳高校在籍就读或毕业的内地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且所注册企业股东中香港籍或澳门籍人员及港澳高校在籍就读或毕业的内地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累计持股30%以上。
2.2019年1月1日起,在园区注册成立且地址在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港澳人才企业。
3.项目属于园区重点扶持产业领域。
1.基地服务:
(1)为企业提供政务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人才业务咨询、人力资源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财税、会计服务等。
(2)可为项目和技术市场化提供“产前”精品样板车间,帮助入驻港澳创新创业团队与本地产业实现精准对接。
2.资金支持:
(1)经过主管部门评审后立项的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在园区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注册成立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企业落户奖励。
(2)纳入香港民政事务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科学园(科技园)、香港数码港、澳门经济局、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等机构资助计划的,或在上述机构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等奖励的项目,或由经园区主管部门认定的粤港澳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成员推荐的优质项目,自在园区注册成立企业之日起,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企业落户奖励。(以上两项奖励不可兼得)
(3)入驻独立办公室/众创空间:符合政策申请条件补贴2年,总额不超过6000元/月,最高补贴100m2。
1.市民中心分厅:整合办理频率较高的300多个公共服务事项(包括社会民生类、经营许可类、企业设立类、工程建设类),“下沉”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厅辐射周边1000多家中、小、微企业及6万多人群。
2.人才政策咨询窗口和人才业务咨询窗口:为人才配套服务专区 ,为松山湖北区中高端人才咨询、了解相关人才政策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3.360°立体交通网,快捷城市圈
(1)航空
40、 90、120分钟 驱车直达深圳宝安机场、广州白云机场、香港国际机场
(2)高铁
40、60、90分钟驱车直达虎门站、深圳北站、广州南高铁站
(3)驾车
直通6大高速:广深高速G4、沿江高速S3、莞深高速G94、莞佛高速G9411、龙大高速S31、南光高速533
三轨交汇:佛莞惠城轨、东莞地铁3号线、东莞地铁5号线(接深圳地铁13号线)
4.生活配套
(1)风景
松湖烟雨、松湖花海、桃园公园、状元笔公园、松湖广场音乐喷泉、中心公园
(2)医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医院、松山湖国医堂、松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松山湖中心区社区卫生服务站
(3)教育配套
松山湖拥有东莞最丰富优质的教育资源,其中高等院校3所,中学5所,小学2所,幼儿园9所;
高校:东莞理工学院,广东医科大学,广东科技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校;
中小学:松山湖实验小学,松山湖中心小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实验学校,松山湖实验中学,松山湖北区学校;
幼儿园:松山湖绿荷居幼儿园,艺鸣幼儿园,竹馨幼儿园,普林斯顿幼儿园。
(4)人才安居
松山湖大力搭建公租房配套,满足企业及员工住宿需求。目前,松山湖园区有共计超过11个公租房小区,建筑面积约80万平米,总计公租房超过2万套。另有大型商业住宅1万套,如:保利红珊瑚,松湖里的鱼,星城翠珑湾,万科金域松湖,光大锦绣山河等。
1.根据中山市产业需求,引进掌握关键技术、市场前景好的创新创业团队,按国际领先、国内领先、省内领先三个档次,分别给予最高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资助。
2.对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的运营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对获批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5万元补助。
3.落实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完善天使投资风险补偿制度,使更多资金专项投资于港澳青年初创期、早中期项目。
4.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在基地创业提供贷款和贴息支持。
5.在中山创新创业的港澳青年同等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优秀创业项目资助、中小微企业扶持、高新科技企业扶持等创业创新政策。
6.支持中山市企业在国内外设立研发中心、分支机构、孵化载体,就地吸引使用人才智力资源,经评审认定,给予50万元至300万元资助。
1.对符合享受第1-8层次人才待遇的,可按标准分三年享受10万至200万元的购房补助和每月600元至5000元的市政府特殊津贴。
2.对在中山市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3.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根据规定的准入条件直接认定资助对象,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1∶1比例提供生活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享受期为3年。
4.对中山市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实行柔性引进,每年在我市企事业单位连续或者累计工作1个月以上的八类人才,经专家评审后,最高可获30万元补贴。
5.满足港澳青年多层次住房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租住人才住房、入住人才驿站;有条件的镇区可提供租房补贴。
1.建立翠亨新区海外孵化器(人才、技术引进基地),优化留学报国基地、海归创业学院、中瑞(欧)技术中心、粤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聚才平台,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前来创新创业。
2.在CEPA 框架下推进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探索进一步拓展港澳专业人士在孵化平台载体的执业空间。在各孵化平台载体设立“港澳青年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为港澳青年人才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精细化专业服务。
3.在CEPA 框架下探索在基地放宽部分领域港澳企业投资准入门槛,实现“证照分离”改革,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推行商事登记银政直通车服务,实施办税便利化措施,压缩开办企业环节和时间。
4.支持在珠澳口岸、中山港口岸开通无缝快速接驳创新创业基地的交通运输渠道。引进港澳教育、医疗和社区服务机构,打造集生活居住、教育医疗、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
5.开展粤港澳三地青年交流行动,组织实施“粤港暑期实习计划”“粤澳暑期实习计划”“澳门青年湾区实习计划”“青年同心圆计划”等粤港澳青少年交流合作项目。
6.搭建双创资源对接平台。发挥创业大赛引导作用,鼓励在中山学习、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积极参与“众创杯”等创新创业大赛。
中山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合作平台主要是为高校毕业(在校)生、留学回国人员、港澳青年等重点群体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服务,是一个着力打造成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民创业热情、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公益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
申请入驻只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青年;
(二)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三)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四)海外创新创业人才;
(五)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
(六)符合中山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创业项目。
(一)为入孵人员和在中山创办企业的港澳青年提供商事登记、人才招聘、创业融资、市场营销、法律维权等一站式服务;
(二)为有意愿的孵化对象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项目推介、政策指引和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
(三)为在孵创业实体免费提供创业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公共会议场所和后勤保障服务;
(四)为在孵创业实体免费提供工商、税务、社保、人才等“一站式”政务服务或政务服务代理功能;
(五)协助在孵创业实体申请各类扶持资金、享受创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
(六)为在孵创业实体免费提供展示交流空间,定期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创业沙龙、创业讲堂、项目路演等交流活动,促进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与创业项目对接;
(七)引入服务机构为在孵创业实体提供财务代账、融资担保、专利申请、法律维权等有偿服务。
1.地理优势:平台选址于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中山市的城区核心,区位优势优越,集各产业资源于一身的中山美居产业园。交通便利,无缝连接中山各镇各区,毗邻主干道,实现珠三角“一小时”经济圈。
2.设施齐全:
(1)环境配套:采取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24小时的安保服务;配备停车场。
(2)生活配套:餐饮商业设施齐全;配有员工“苹果公寓”;高级SOHO公寓。
1.港澳青年初创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以及提供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
2.对入驻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港澳项目,提供租金补贴以及工商财税代办、创业培训等服务。
3.创新创业大赛配套奖励:对在国家级、省级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并在江门市注册成立企业且依法申报纳税(含免税)的港澳项目,最高可获配套奖励100万元。
4.港澳在校生实习资助: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给予资助,资助期限最长6个月;对提供实习岗位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实习资助。
5.港澳高校毕业生面试补贴: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6.用人单位吸纳港澳居民一次性就业补贴:每吸纳一名港澳居民给予5000元,同一用人单位享受补贴累计不超过10万元。
7.创业失败补偿:创业失败且符合相关规定的港澳居民,可获最高5万元的补贴。
8.允许香港、澳门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申请我市科研项目,并按规定在内地及港澳使用相关资金。
1.对在江门市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按照学历程度,从大专及以下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给予港澳居民5000-20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资助。符合条件的人才类型,额外给予10000元资助。
3.对优秀创业团队的核心带头人(港澳人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解决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问题。
4.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按照学历程度,从大专及以下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享800-2000元/人/月的住房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
1.允许港澳居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在江门市享受就业备案、缴纳社会保险、开办企业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服务。
2.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建设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为引进港澳高层次人才提供载体基础。打好“大科学装置牌”,围绕江门中微子实验站建设,着力引进港澳等国内外一流科研团队和人才。
3.在CEPA框架下探索在基地放宽部分领域港澳企业投资准入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商事登记银政直通车、港澳投资企业离岸办理服务。
4.打造集就业岗位匹配、就业素质评测、创业孵化载体和创客空间为一体的“乐业五邑”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为就业者提供职业指导、求职招聘、职业技能培训等“一站式”就业帮扶服务,为创业者提供市场开拓服务、创业资源对接、导师智库指导等“一站式”孵化和创业加速服务。
5.在港澳设立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江门)服务站,为港澳青年来江门创业提供精准服务。
6.为平台配备专业运营管理团队,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创新全市孵化基地管理模式,为创业团队提供政策、管理、税务、融资、法律、知识产权、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服务,并建立具有可操作的评估清退机制,提高孵化效率。
7.在全市实施商事登记法律文书境外公证制度改革,提升港澳企业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实施办税便利化措施,进一步完善离岸智能办税。推动粤港澳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执业职业资格互认,配合省探索推进国家职业资格“一试多证”及先试行粤方单向承认港澳职业资格,探索进一步拓展港澳人才的执业空间。
8.提升社保卡服务能力,面向港澳人员建立优先发卡机制,在全市推广建立社保卡“即办即取”服务网点,开通电子社会保障卡线上服务,方便办理各项社会保障卡业务。
9.实施港澳青年内地实习计划,在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港澳青年就业实习基地”,大力开发面向港澳高校学生和在内地高校就读港澳学生的实习岗位,帮助港澳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
10.积极发挥创业大赛引导作用,举办“乐业五邑”江门创新创业大赛港澳青年赛或承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广东“众创杯”等大赛的地方赛事。
11.加强职业教育合作,积极引进港澳优质项目培训资源和优秀师资,推动江门市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与港澳相关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合作交流,探索共建职业技能联合培训和认证基地,共同培养专业人才。
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创业创新园重点培育与江门市产业发展规划相适应,与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新兴产业相匹配的创业创新项目,主要面向新材料、大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和文旅等6大优秀产业,重点引进院士、博士、博士后团队等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港澳优秀青年创业者、海归创业人才,归侨优秀青年创业创新人才、国家技能大师等高技能人才,大力支持产、学、研成果转化,努力建设成为珠江西岸示范性创业创新人才孵化园区。
1.企业条件:
(1)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和孵化培育潜力,符合技术、经营模式创新和带动就业的要求;
(2)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3年的初创企业;
(3)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
(4)符合江门产业发展方向、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新兴产业、环境保护和高新技术的要求;
(5)有完整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并配有项目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6)具有保证项目营运的一定额度的自有资金或投融资、商业贷款计划;
(7)项目如在国家或省、市、区级组织的创业大赛中获奖,可优先入驻双创园。
2.入驻对象:
(1)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高学历人才。
(2)海外归国华侨青年及留学归国人员。
(3)优秀大学生及高技能人才。
(4)从事创业创新的港澳青年。
1.政策服务:
(1)优惠扶持:免租金、物管费、网络费、公共水电费,优先享受国家、省、市、区及园区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2)入驻期限:入驻项目孵化期一般为3年。
(3)拎包入驻:各项目创业室区域配备网络、办公家具。
(4)创业培训:定期开展各创业方向的创业培训活动。
(5)创业服务:提供创业扶持政策的查询与办理服务。
(6)创业活动:定期组织大中小型、适合层次创业者的活动,例如组织举办项目路演、投融资对接、创业沙龙、主题分享等活动,联合开展业务推广和工作考察交流活动等。
(7)工商代办:为有需要工商事务的项目提供代办服务,例如政策法律、财务税务、人力资源、市场营销、投融资、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等代办服务。
(8)政策对接:为入驻项目代理申报创业补贴、创业立项等优惠扶持政策,构建“一站式”创业创新服务平台。
2.资金支持:
(1)入驻创业项目可享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申请服务费用补贴。
(2)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的借款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
(3)对在江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江门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香港——双创园:
自驾:约2小时30分。途径:港珠澳大桥-G0435广澳高速-G94珠三角环线高速-江海区金瓯路233号。
巴士:香港搭乘中港通直通车-美丽豪酒店的中港通终点站-江海区金瓯路233号 公车24路(约57分钟)或乘坐的士(约24分钟)。
广深港高铁:约2小时。西九龙站-广州南站-江门东站-江海区金瓯路233号,公车25路(约29分钟)或乘坐的士(约10分钟)。
渡轮:约4-5小时。途径:中港城码头-江门港-江海区金瓯路233号,乘坐的士(约10分钟)。
2.澳门——双创园:
自驾:途径珠海大道-江珠高速-G94珠三角环线高速-江海区金瓯路233号
大巴:澳门关闸-拱北汽车客运站-江门汽车客运站(约2小时)-搭乘112路/27路到蓬江大桥北站下车-转25路到双创园(约58分钟)。
渡轮:途径澳门氹仔-江门外海港澳码头(约1小时10分钟)-转公交25路到双创园(约49分钟)。
珠西创谷(江门)科技园位于江门市城区中心核心地段,是广东省科技厅分类为“粤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江门市唯一获评省级“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器”。珠西创谷重点发展IEEE (工业4.0/工业2025及人工智能、环保及能源、电子及医疗产品, 电子商贸与物联网)等行业相关技术。主力吸引粤港澳台及海外高科技企业进驻,为青年创业者提供创客空间,为中小企业提供孵化器,为成熟企业提供加速器等服务。
1.企业条件:
(1)申请者需提供申请书,计划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2)符合园区重点发展的科技领域的企业项目优先,对于优质项目,达到技术或销售等要求的企业也可申请进驻,需于珠西创谷进行主要研发工作及企业运作。
(3)专业服务公司(律师、财务会计、风投基金、商业及生产性服务)或总部经济运作(包括行政,销售和市场推广)可豁免科技研发要求。
(4)进驻企业的场地使用用途为科技研发及商业运营,场地不可用作商品零售用途,办公场地必须符合环境安全要求。
(5)申请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必须在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2号/154号珠西创谷范围内,若申请公司已注册成立,应办理完成地址变更到珠西创谷范围内的工商登记手续。
(6)入驻企业原则上入驻后签订三年租赁协议。企业自入驻第四年原则上要毕业离开。
2.入驻对象:
(1)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高学历人才。主要指具有博士学位或符合江门市二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要求的创业创新人才及其团队。对出站博士后到江门市创新创业的,或博士、博士后的产、学、研成果转化孵化的,优先予以安排。
(2)海外归国华侨青年及留学归国人员。主要指科技含量高、具备相关海外资源的归国华侨青年及留学归国人员创业者。
(3)优秀大学生及高技能人才。主要指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科技含量高、具有示范带动效果的大学生及高技能人才创业者。
(4)从事创业创新的港澳青年。主要指年龄在18—45周岁的港澳居民,以独资、合资或合伙经营的优秀创业创新项目。
1.政策服务:
(1)优惠扶持:免除三分之一租金,优先享受国家、省、市、区及园区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2)入驻期限:入驻项目孵化期一般为3年。
(3)拎包入驻:各项目创业室区域配备网络、办公家具,提供公共会议室、产品展示中心、大型培训室、联谊场所、空中花园及全天候物业管理等。
(4)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企业孵化、运营服务:
a.落户服务:政策咨询、协助申请;免费提供代办工商注册服务;
b.运营服务:协助招聘,提供人才支持;提供税务咨询,财务规划服务;企业定位咨询,商业模式策划,提供创业导师服务。
c.产品化服务:提供科技转移服务,减少企业研发时间,加快产品化。
d. 为园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布局、管理及保护能力。
e.市场推广服务:产品定位,产品包装,广告设计,宣传推广。
f.创业活动:定期组织大中小型企业培训、商业配对、投融资对接等活动。
2.资金支持:
(1)珠西创谷为初创企业成立“孵化专项投资资金”,初期启动规模为人民币300万元;与大同基金合作,资金规模达1.95 亿元;2019 年启动“独角兽培育·企业飞跃计划”,用于投资培育有潜力的科创企业。
(2)港澳居民住房补贴:2019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首次在江门市就业或创业(之前没有在江门市就业或创业)且符合下列条件,给予其住房补贴:
a.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江门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b.就业者需满足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创业者需满足至少带动1人就业并按照规定为其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补贴标准及期限:大专以下800元/每人每月、本科生1000元/每人每月、硕士研究生以上2000元/每人每月的住房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港澳居民选择租住人才公寓的,可以申请享受本项补贴。
(3)创新创业大赛配套奖励:在国家级、省级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并在江门市注册成立企业且依法申报纳税(含免税)的港澳项目,可以享受创新创业大赛配套奖励。
补贴标准及期限:按获奖金额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每个项目配套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香港——珠西创谷:
自驾:约2小时30分。途径:港珠澳大桥-G0435广澳高速-G94珠三角环线高速-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
巴士:香港搭乘中港通直通车-江门逸豪酒店的中港通终点站-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公车41、52、123、33、35、62路(约5分钟)或乘坐的士(约5分钟)。
广深港高铁:约2小时。西九龙站-广州南站-江门东站-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公车8、40路(约30分钟)或乘坐的士(约20分钟)。
渡轮:约4-5小时。途径:中港城码头-江门港-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乘坐的士(约30分钟)。
2.澳门——珠西创谷:
自驾:途径珠海大道-江珠高速-G94珠三角环线高速-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
大巴:澳门关闸-拱北汽车客运站-江门胜利路汽车客运站(约2小时)-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搭乘公车8、18、106、121、15、30、118、55、58、1(约5分钟)或乘坐的士(约5分钟)。
渡轮:途径澳门氹仔-江门外海港澳码头(约1小时10分钟)-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乘坐的士(约30分钟)。
江海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海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由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营管理的研究生创业孵化基地、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人力资源服务基地,已成为我市扶持研究生、留学归国人员、港澳优秀青年、高层次人才等有志青年创新创业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
1.企业条件:
非人力资源机构:
(1)境内外硕士研究生创业团队(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港澳青年、海外归国华侨青年、留学归国人员、家政服务机构,以及其他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等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
(2)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和孵化培育潜力,符合技术、经营模式创新和带动就业的要求。
(3)入驻机构需属于尚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创业项目、初创企业(办理营业执照不超过3年)或成熟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年限无限制,仅限家政服务机构)。
(4)入驻机构需注册成立一家新公司或将原公司工商执照进行变更,注册地应当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内,办公场所应当在江海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所属场地内。入驻机构需在签订入驻协议60天内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手续。
人力资源机构:
(1)业内权威机构发布的世界年度 100 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 50 强企业等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或机构优先入驻。
(2)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选认定的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以及其他省、直辖市评选认定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境内外已上市企业,其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相关服务。
(4)入驻后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江门市江海区,上年度在本行业领域内营业收入处于全市前列。
(5)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创客团队,主营业务为人才规划与咨询、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软件,服务产品或模式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具备较大的发展潜力。
(6)协助江门市、江海区政府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校等相关机构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等方面达成战略合作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7)属于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重点引进的人才协会、研究会等非盈利性机构和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8)经认定的其他成长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入驻对象:
(1)境内外硕士研究生创业团队(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港澳青年
(3)海外归国华侨青年
(4)留学回国人员
(5)家政服务机构
(6)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7)其他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
资金支持:
(1)租金优惠。经批准的项目,按发展实际需求免费提供适用的办公场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孵化期限一般为5年;入驻独立办公室的创业孵化项目,孵化期限一般为3年,经考核合格后,最长可免费使用5年;入驻众创空间的创业孵化项目,孵化期限一般为2年。入驻项目在创业创新载体孵化期间,享受免收办公场地租金、物业管理费、公共水电费的优惠扶持政策。
孵化服务:
入驻团队在孵化基地创业期间,可享受下列孵化服务:
(1)工商代办。提供一次免费工商代办服务。
(2)开展创业交流及培训。
(3)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为入驻团队提供免费创业导师对接帮扶服务。
(4)项目对接服务。定期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培训、项目路演等交流活动,邀请知名创业导师、行业专家、国内知名金融和创投机构负责人与入驻团队进行对接。
(5)公共设施共享服务。免费提供会议室、茶水间、项目成果展示厅、公共休闲区和公共活动中心给入驻团队使用。免费为入驻团队提供公共区域卫生服务。
1.香港——江海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自驾:约2小时30分。途径:港珠澳大桥-G0435广澳高速-G94珠三角环线高速-江海区金瓯路288号火炬大厦。
巴士:香港搭乘中港通直通车-江门逸豪酒店的中港通终点站-江海区金瓯路288号火炬大厦 公车24路(约57分钟)或乘坐的士(约24分钟)。
广深港高铁:约2小时。西九龙站-广州南站-江门东站-江海区金瓯路288号火炬大厦,公车25路(约30分钟)或乘坐的士(约10分钟)。
渡轮:约4-5小时。途径:中港城码头-江门港-江海区金瓯路288号火炬大厦,乘坐的士(约10分钟)。
2.澳门——双创园:
自驾:途径珠海大道-江珠高速-G94珠三角环线高速-江海区金瓯路288号火炬大厦。
大巴:澳门关闸-拱北汽车客运站-江门汽车客运站(约2小时)-搭乘112路/27路到蓬江大桥北站下车-转25路到288号火炬大厦(约58分钟)。
渡轮:途径澳门氹仔-江门外海港澳码头(约1小时10分钟)-转公交25路到288号火炬大厦(约50分钟)。
南粤家政(江门)产业园坚持“以人为本、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宗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入驻的家政企业(项目)提供“保姆式”的孵化服务,通过提供资金扶持、信息对接、人力资源支撑、交流互动等措施,推动科技型、创新型家政服务企业加速孵化和升级,努力打造成为立足江门、辐射港澳的家政服务综合服务平台。
1.企业条件:
(1)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和孵化培育潜力,符合技术、经营模式创新和带动就业的要求;
(2)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3年的初创企业;
(3)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
(4)符合江门家政产业发展方向,涵盖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护服务等民生服务需求;
(5)有完整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并配有项目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6)具有保证项目营运的一定额度的自有资金或投融资、商业贷款计划;
(7)项目如在国家或省、市、区级组织的创业大赛中获奖,可优先入驻南粤家政(江门)产业园。
2.入驻对象: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毕业年度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毕业生)。
(2)留学归国大学生(含港澳青年)。
1.政策服务:
(1)导师对接帮扶。定期开展创业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会计师、成功创业者等各个领域人士开设相关业务讲座及培训,组织专业导师对入驻对象疑难问题进行集体会诊,给予跟踪服务。
(2)创业交流。开展及组织各项创业创新交流、培训、竞赛活动。
(3)融资对接。定期举办创业沙龙、项目路演、融资对接等交流活动,邀请行业专家、金融和创投机构负责人与入驻对象进行对接。
(4)商务服务。产业园配备公用打印、复印等设备为入驻对象提供商务服务。入驻对象经产业园运营中心同意后可免费使用产业园内会议室、培训室等公共场地。
(5)公共设施共享服务。免费为入驻对象提供公共卫生及其它约定的服务。
(6)协助申请补贴。协助符合条件的入驻对象申请我市一次性创业资助、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南粤家政”专项补贴等一系列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2.资金支持:
(1)入驻创业项目可享最高不超过300元的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申请服务费用补贴。
(2)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借款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
(3)对在江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江门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香港——南粤家政(江门)产业园:
自驾:约2小时45分。途径:港珠澳大桥-S47广佛江珠高速-G2518深岑高速-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号。
巴士:香港搭乘中港通直通车-江门逸豪酒店的中港通终点站-西区工业路12号 公车江门62路(约26分钟)(金汇广场➡劳动力市场)或乘坐的士(约13分钟)。
广深港高铁:约2个半小时。西九龙站-广州南站-江门东站-西区工业路12号,公车53路(城轨江门站➡五邑城)转乘公车9路(五邑城➡劳动力市场)(约43分钟)或乘坐的士(约17分钟)。
渡轮:约4-5小时。途径:中港城码头-江门港-西区工业路12号,乘坐的士(约29分钟)。
2.澳门——南粤家政(江门)产业园:
自驾:约1小时45分钟。途径珠海大道辅路-江珠高速-G94珠三角环线高速-S47广佛江珠高速-G2518深岑高速-西区工业路12号。
大巴:澳门关闸-拱北汽车客运站-江门胜利汽车客运站(约2小时)-西区工业路12号 公车9路(五邑城➡劳动力市场)(约21分钟),乘坐的士(约10分钟)。
渡轮:途径澳门氹仔-江门外海港澳码头(约1小时10分钟)-乘坐的士(约29分钟)。
中集智库主要引进以新型建筑(含模块化建筑)和新型材料为主导产业,凝聚包括智能装备、信息与智能化技术、金融等相关行业。中集智库产业园规划面积为3353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3383平方米,项目分三期开发。基地内设有路演厅、会议室、服务办公场所、众创空间、苗圃孵化空间等场所。
1.企业条件:
(1)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基地场地内;
(2)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 24 个月;
(3)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 42 个月;
(4)单一在孵企业入驻时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一般不大于 1000 平方米;
(5)在孵企业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导向,并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标准;
(6)在孵企业开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
(7)在孵企业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
2.入驻对象:
(1)高校毕业生、高层次或高学历人才;
(2)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3)从事创业创新的初创企业;
(4)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士。
1.政策服务:
围绕中集自有产业和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构建标准完善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金融、技术、管理、市场、人才、物业及园区管家八大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对最新国家地区政策进行梳理和研究,通过云服务平台发布最新政策,让园区的企业快速方便的了解政策导向。聚焦在产业服务环节,帮助园区整体产业转型升级,如帮助企业进行工商注册变更、人才租房、房屋租赁备案等代办服务。提供政策申报服务,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企业上市资助、企业科技创新资助等。
(2)金融服务:基于园区产业特色及园区企业的需求,提供股权投资、供应链金融、上下游资源整合、资产证券化、上市融资五大特色金融服务产品,满足企业不同生命成长周期的融资需求,帮助企业筹集资金、盘活资产、对接资源。
(3)技术服务:园区通过引进中集集团技术及第三方技术资源,为入驻企业提供通用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项技术资源服务,并打造专业的技术转移平台,开展校企合作,有效的帮助企业提高工作效率,保护企业科技成果。
(4)管理服务:通过收集企业管理需求信息,发现问题、归纳问题,同时结合内外部资源库,对企业管理咨询方案进行设计、实施与辅导,制定培训计划,并对咨询落地进行持续跟踪及效果进行评估。
(5)市场服务:市场服务是运用市场资源挖掘能力与市场对接能力,以中集集团为背景,帮助园区企业挖掘市场资源、挖掘市场需求,帮助企业进行市场研究。
(6)人才服务:人才服务体系主要服务于园区企业及员工,包含以人才落户、人才学历认证为代表的政务服务,以食住行为代表的生活服务,以人才培训、人才招聘为代表的人力资源服务。通过人才服务,能够将园区各主体有机关联,赋能彼此,共同成长,培育创新型的园区氛围。
(7)园区管家服务:目前主要可提供空间资源共享服务及入驻办公服务,未来还将实现绿色运营、本地电商运营等多种方式,通过园区资源及第三方资源让企业办公更加便捷、让人才能够安居乐业,将更多心思投入到工作。
(8)物业服务:提供完善的物业配套服务,以工匠精神,为客户打造“智慧、绿色、安全、便捷、幸福”的优质商务办公环境。
2.资金支持:
(1)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2年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
(2)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接中集集团百人创业计划等项目,提供产业、资金等资源的对接(含最高可达1个亿的投资)。
(3)基地企业作为主申报单位获得国家、省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奖励或资助的,基地运营管理机构按照企业当年的租金,按比例发放物业现金券,最高不超过5万元。
(4)企业入驻基地期间获得了发明专利授权,且专利权人为企业法人,基地运营管理机构按照1000元/件的标准给予奖励。
1.香港——中集智库:
自驾:约2小时30分。途径:港珠澳大桥-G0435广澳高速-G94珠三角环线高速-江门市新会区启超大道50号。
巴士:香港搭乘中港通直通车-江门逸豪酒店的中港通终点站-江门市新会区启超大道50号 搭乘公车102路(约60分钟) 美吉特广场站下车 或 乘坐的士(约25分钟)。
广深港高铁:约2小时。西九龙站-广州南站-江门站-江门市新会区启超大道50号,公车215路(约30分钟)或乘坐的士(约10分钟)。
渡轮:约4-5小时。途径:中港城码头-江门港-江门市新会区启超大道50号,乘坐的士(约40分钟)。
2.澳门——中集智库:
自驾:途径珠海大道-江珠高速-G94珠三角环线高速-江门市新会区启超大道50号。
大巴:澳门关闸-拱北汽车客运站-江门市新会汽车客运站(约2小时)-搭乘公车201或206路(约20分钟) 美吉特广场站下车或乘坐的士(约8分钟)。
渡轮:途径澳门氹仔-江门外海港澳码头(约1小时10分钟)-乘坐的士(约40分钟)。
1.在肇庆创新创业的港澳青年,按不同标准的水平层次,可享100-10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提供100-500㎡的工作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最高500万元的股权投资;对团队和个人按层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贷款额的1年贴息。
2.加大港澳项目孵化平台资金扶持力度。符合认定标准的研发机构,按实际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新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实验室,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可获最高40万元的补助。
3.对符合条件、且入驻肇庆市各类孵化器、肇梦空间或在当地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者,可享3个月创业工位。
4.符合条件的港澳创业青年,可享900元创业培训补贴、10000元创业资助、每年最高4000元的租金补贴。初创企业按吸纳就业人数和所缴纳社会保险费,最高可享30000元补贴。
5.在融资体系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500万元。设立每年额度为500万元的科技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实施“优享办公计划”,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减免办公租金和物管费1-3年。
1.在肇庆工作的港澳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当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建设双创资源对接平台。推荐港澳青年参加广东“众创杯”等各类创业创新大赛,每年举办6场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活动。
3.在港澳人才安居保障方面,被界定为“西江人才计划”的人才,按不同学历水平,提供30-135㎡不等建筑面积的人才公寓租住补贴。
4.对服务肇庆主导产业且承诺留肇3年以上的人才,按不同学历水平,给予500-1500元/人/月的租房补贴(发放时间3年),可享2-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在肇购买首套自住房)。
1.将入驻创新创业基地中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纳入当地公租房保障范畴。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对符合相应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2.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实施“一门式一网式一站式”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同步。
3.推行商事登记银政直通车服务,实施办税便利化措施,开展“1天开办企业”服务。
4.建立港澳青年综合服务平台,加强12345港澳青年热线建设,为港澳青年提供法律维权、心理辅导、就业创业指导等咨询服务。
5.加强生活配套服务。便利港澳青年两地交通往来,配套便捷的直达公共交通服务,提供多元化的数字信息服务。
6.参照港澳社区建设模式,有针对性的引进港澳的教育、培训、医疗和社区服务机构,打造集生活居住、教育培训、医疗救护、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
开展港澳青年交流行动。积极对接港澳社会团队,每年至少举办2场青年人才交流会、青年创新创业交流分享会或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论坛等活动。
肇庆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按照“一基地、多载体”的发展思路,以肇庆新区保利商务中心为主阵地,辐射带动科创中心、启迪科技城、肇庆东站综合体,打造肇庆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基地以文化传媒、互联网科技、创新型科技产品、商务服务为主要孵化范围,旨在吸引、服务、留住、汇聚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帮助青年展现自身价值、实现创业梦想,同时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基地文化创意、互联网科技、高端服务产业发展。
1.基地服务:
(1)商务服务:工商注册、财务服务、法务服务、HR服务等。
(2)创新服务:知识产权、科技咨询、资质认定、市场推广、成果转化、政策申报等。
(3)孵化服务:科创讲台、创业营、企业+平台、创新交流活动等。
(4)科技金融服务:启迪全牌照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创业种子基金(第一支:5000万)。
(5)定期组织一带一路国家参访交流活动。
(6)“孵化服务+创业培训+开放平台+天使投资”四位一体的孵化服务,提供导师匹配、创业课程、创业沙龙等培训课程;整合启迪控股内、外部资源,提供技术和市场开放平台。
(7)引入国际、国内市场专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机构。
2.资金支持:
(1)建立市场化的租赁制度,设立合理租金,根据情况减免办公租金、物管费1-3年;办公室租金费用为两押一租,免租期最长一个月。
(2)企业入驻装修,验收合格按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
(3)创业团队注册且持续经营满一定时间,给予资金奖励;
(4)创业企业年营业收入第一次达到一定标准,给予资金奖励;设立创新创业种子基金(第一支:5000万)
(5)创业孵化平台入驻率、在孵企业数量达到一定标准,给予资金奖励;成功申报国家、省市级孵化器,给予资金奖励;举办创新创业相关活动,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一定比例给予一定补贴;
(6)创业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入驻,酌情给予落地补贴;
(7)入驻科创中心的企业采购科创中心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贴。
1.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租住人才住房、入住人才公寓和人才驿站。将入驻创新创业基地中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纳入当地公租房保障范畴。
2.全面实施“一门式一网式一站式”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推行商事登记银政直通车服务,实施办税便利化措施,开展“1天开办企业”服务。
3.为港澳青年提供法律维权、心理辅导、就业创业指导等咨询服务。
4.参照港澳社区建设模式,有针对性的引进港澳的教育、培训、医疗和社区服务机构。
出品单位: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作单位: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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