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肇庆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单位:肇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6-11
文号:
来源: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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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肇庆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社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1日
肇庆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凝聚“肇庆所优”,深度对接“中央要求”“港澳所需”“湾区所向”,加快建设肇庆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粤府函〔2019〕1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战略,建设功能完善、特色鲜明、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创新创业平台体系,为港澳青年在肇庆提供大展拳脚的广阔舞台,把肇庆新区建设成为大湾区创新创业人才高地,为肇庆全方位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合力推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推动我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二)创新驱动,对接所需。在改革创新和扩大开放的基础上对接“中央要求”“港澳所需”、对标“湾区所向”,推动肇庆融入大湾区建设。
(三)优化服务,健全链条。优化港澳青年来肇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健全创意培育、项目孵化、成果转化的全过程服务链条。
(四)深度合作,共建共享。强化肇庆与港澳交流合作,共同谋划、协同建设形成长效对接交流机制,实现融合发展、合作共赢。
三、主要目标
坚持以肇庆新区为建设核心,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依次辐射延伸到端州区、鼎湖区、肇庆高新区等地以及各县(市)。
2019年6月底前肇庆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挂牌运营,全市创新创业平台全部向港澳青年开放;到2020年底,肇庆新区科创中心等其他载体以及端州区、鼎湖区、肇庆高新区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成运营,初步形成我市核心区多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各具特色、错位融合发展的格局。到2025年底,各县(市、区)至少建成运营一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形成以肇庆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龙头的“1+N”全市孵化平台载体布局,把肇庆建设成为大湾区连接大西南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集聚区。
四、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1.建立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小组。在市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专项小组,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协同推进建设工作。专项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协调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完成时限:2019年4月底前,已完成。(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制订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突出肇庆本地特色,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制定工作实施规划,确保基地建设稳步推进。
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已完成。(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肇庆新区管委会,排名第1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优化政策,全方位提升集聚能力。
3.推进创新创业政策协同。来肇创业港澳青年与我市青年同等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等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动落实省的政策,积极与港澳沟通,将港澳科技创新基金、青年发展基金等优惠政策措施覆盖至在肇创业的港澳青年。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各地政府(管委会)]
4.制订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加快编纂实施肇庆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着力在人才引进、项目扶持、金融融资、招商优惠、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强政策保障,形成“人才链、科技链、产业链、资金链、服务链”的无缝对接、深度融合。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团市委、各地政府(管委会)]
5.建立多层次融资支持体系。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对肇庆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以及在孵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团队、企业的金融支持;落实《肇庆市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办法》,对落户我市的股权投资机构给予扶持;发挥肇庆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入社会资本设立创投子基金,支持港澳青年初创期、早中期项目;引入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社会资本,扩大创业担保基金及贴息资金规模,为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在基地创业提供最高本金30万元、最长期限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地政府(管委会)]
6.优化双创法治环境。积极搭建粤港澳法律从业人员合作交流平台,推动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会与本地律师协会共同签订交流合作协议,发动本地法律人才为基地内港澳青年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责任单位:市司法局、鼎湖区政府、肇庆新区管委会)
7.实现市内平台资源共享。市内所有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新创业平台全面向港澳青年开放,以更大力度吸纳港澳等地青年来肇创新创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团市委、各地政府(管委会)]
(三)构建“一基地、多载体”发展格局。
8.加快推动启迪科技城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并挂牌运营。着力把启迪科技城打造成为示范平台,以广东启迪数字园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机构承担示范基地建设、招商、服务等管理工作。2019年6月底前市人社局、肇庆新区管委会及广东启迪数字园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并挂牌运营。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由肇庆新区管委会划拨第三方运营机构基本运营费,年度任务指标考核合格后,给予奖励资金。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肇庆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广东启迪数字园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9.推进肇庆东站交通枢纽综合体、保利商务中心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在肇庆东站交通枢纽综合体规划6400平方米、保利商务中心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区域,打造2个大型商务办公区,承接港澳优质项目落地。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责任单位:肇庆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10.加强创新创业载体登记备案。按照成熟一家、备案一家的原则,积极推动肇庆东站交通枢纽综合体、启迪科技城、保利商务中心、科创中心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平台完成登记备案,提升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肇庆新区管委会)
(四)构建宜居宜业的工作生活环境。
11.满足港澳青年多层次住房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租住人才住房、入住人才公寓和人才驿站。探索多种方式,对具备购房能力及符合购房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将入驻创新创业基地中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纳入当地公租房保障范畴。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对符合相应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2.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实施“一门式一网式一站式”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推行商事登记银政直通车服务,实施办税便利化措施,开展“1天开办企业”服务。建立港澳青年综合服务平台,加强12345港澳青年热线建设,为港澳青年提供法律维权、心理辅导、就业创业指导等咨询服务。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探索引入人脸识别等技术实行网上认证。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团市委、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鼎湖区政府、肇庆新区管委会)
13.加强生活配套服务。便利港澳青年两地交通往来,配套便捷的直达公共交通服务,提供多元化的数字信息服务。探索在基地特定区域内为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建立国际互联网服务信息通道。探索与港澳通讯运营合作发行专属用卡,实现通讯资费同城化。参照港澳社区建设模式,有针对性的引进港澳的教育、培训、医疗和社区服务机构,打造集生活居住、教育培训、医疗救护、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局、各地政府(管委会)]
(五)构建港澳青年深度融合交流机制。
14.开展港澳青年交流行动。积极对接港澳社会团队,每年至少举办2场青年人才交流会、青年创新创业交流分享会或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论坛等活动,让更多港澳青年了解肇庆文化,了解肇庆创新创业环境,培养创业兴趣,促进港澳青年来肇庆创业就业,互利共赢。
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责任单位: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小组成员单位)
15.建设双创资源对接平台。推荐港澳青年参加广东“众创杯”等各类创业创新大赛,每年举办6场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活动,利用对接平台连接创新创业基地、项目、人才、资本,吸引更多港澳青年来肇创业就业。
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团市委、肇庆新区管委会)
16.加大基地建设宣传力度。衔接我市“工业园区建设年”“招商引资年”“项目落地年”活动,每年积极赴港澳开展专题招商推介、招才引智和展示交流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优质创新创业项目落户肇庆。
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责任单位: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小组成员单位)
17.加大承接人才项目集聚力度。积极与深圳市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广州南沙及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等珠三角其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开展合作,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主动承接其项目溢出,每年至少承接3家优质溢出项目落户肇庆,增强我市集聚港澳人才能力。
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肇庆新区管委会)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本方案实施,定期会商研究重要事项,推进肇庆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基地建设。市、肇庆新区和相关县(市、区)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支持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市财政局)
(三)加强检查评估。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目标任务落实。及时总结宣传基地建设成功经验,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对基地建设相关情况开展跟踪评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小组成员单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市委法治办,团市委,省驻肇有关单位,广东启迪数字园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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