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游客访客驾驶车辆进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二线”通道备案通行指引(暂行)》
印发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发布日期:2024-02-23
文号: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分享到:
关于印发《游客访客驾驶车辆进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二线”通道备案通行指引(暂行)》的函
执委会各工作机构、省政府横琴办各处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有关要求,便利游客访客驾驶车辆经“二线”进出合作区,实现有效监管、便利通行,现将《游客访客驾驶车辆进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二线”通道备案通行指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函达。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2月22日
游客访客驾驶车辆进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二线”通道备案通行指引(暂行)
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封关运行后,便利游客访客驾驶车辆经“二线”进出合作区,实现有效监管、便利通行,结合相关实际情况,制定游客访客驾驶车辆进出合作区“二线”通道备案通行指引。
一、适用范围
合作区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
游客访客驾驶车辆进出合作区“二线”通道备案名单(以下简称备案名单),仅适用于进出合作区“二线”通道通行管理。
二、申请对象
所有驾驶车辆到合作区的游客、访客,均可通过合作区旅游目的地或拜访单位提供的游客访客二维码,自愿自主申报备案名单。
一辆自用车辆只允许备案两名驾驶员,其中一人须为车主本人。一辆单位车辆可备案两名及以上驾驶员。
三、游客访客二维码
以下单位,均可生成游客访客二维码,并提供给游客、访客进行申报备案:
在合作区依法设立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定机构和驻区单位,社区居委会;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社会组织;因公需经常进出合作区的相关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
四、扫码备案
游客、访客通过旅游目的地或拜访单位提供的游客访客二维码,自愿自主扫码填报个人信息(详见附件),备案信息应真实有效。
自愿自主申报备案的游客、访客应在离开合作区前,提前进行车辆备案申报。
车辆备案仅供从合作区往内地方向(出岛方向)通行使用。车辆从内地往合作区方向(入岛方向)通行按现行规定执行。
五、信息保护
(一)公服平台对备案名单信息保护措施遵循《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公服平台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
附件:备案名单申报事项
附件
备案名单申报事项
说明:
1.游客访客填报信息为真实有效信息。
2.一辆自用车辆只允许备案两名驾驶员,其中一人须为车主本人。一辆单位车辆可备案两名及以上驾驶员。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