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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更多港澳高校来粤办学!“十四五”期间广东教育还有这些大动作

2021年11月03日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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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其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对未来五年的教育发展设定路线,并展望了2035年广东教育事业的美好愿景。在《规划》中也多次提到粤港澳大湾区教育领域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方面内容——

  到2035年建成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

  《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制度更加完备、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服务贡献能力显著增强,全省教育综合实力、整体竞争力、国际影响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展望2035年,将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全面发展,教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全面增强,教育对外开放合作新格局全面形成,教育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开放包容、协同创新、共建共享、运转高效的教育现代化全面实现,全省教育综合实力、整体竞争力、国际影响力居于国内领先水平,建成教育强省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

  加快筹设大湾区大学

  《规划》着眼于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构建珠三角核心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标杆体系。要求提升广州、深圳地区高校建设水平,加快创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核心引擎。加快推动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深圳理工大学、深圳海洋大学、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等高校,着力建设一批与5G、人工智能、网络空间科学技术、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海洋经济、智能经济、大健康等主体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国际化高校,打造集协同育人、科研、服务于一体的新型智慧中心。

  《规划》提出,支持珠三角其他城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加快筹设大湾区大学、中山科技大学等高校,促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提升高等教育服务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能力,增强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此外,在《规划》中提到的“实施一流教学资源推广应用计划”中,明确要求依托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联盟,开发建设面向粤港澳全体高校、自主运营的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引进、建设上线1000门左右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扩大国家级、省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应用。

  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规划》强调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并提出以下任务:

  ▪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创新中心,鼓励和支持高校共建共享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科技资源和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围绕若干前沿战略领域,联合港澳高校组织实施一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平台合作,重点在生命科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精准医学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支持高校牵头或参与省实验室建设和在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港澳高校布局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实验室建设,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创新粤港澳基础科学研究合作体制机制,畅通资金跨境拨付渠道,推动科研经费跨境便利使用。

  ▪推进高校科研仪器设备通关便利,加速实验室、大科学装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等创新资源互联互通与开放共享。

  ▪支持大湾区高校和地方政府建设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

  加快面向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发展的地方性立法

  《规划》提到,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强化教育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化教育交流合作,充分激发教育事业发展生机活力,构建教育改革开放新格局。

  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规划》强调的一项内容。加快面向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发展和建设全民终身教育体系的地方性立法,健全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家庭教育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政府依法治教和学校依法治校提供法治保障。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

  “十四五”期间,广东教育将着力构建教育对外开放合作新格局,为此《规划》提出,围绕“双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教育合作与人文交流,构建教育对外开放合作新格局。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在《规划》中明确了以下任务:

  ▪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加快打造高水平、开放型、国际化高等教育资源聚集高地。

  ▪大力推进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建设,加快推动香港城市大学、香港都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等港澳高校来粤办学。

  ▪深化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支持港澳高校在粤设立高水平研发机构和转移转化创新成果。

  ▪支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与港澳合作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

  ▪稳步扩大广东高校招收港澳台侨学生规模,实施广东高校招收香港副学位毕业生升读本科,鼓励港澳优秀学生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高校进行短期访学。

  ▪加强粤港澳资历框架合作,探索粤港澳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支持粤港澳高校联盟等教育交流合作平台建设,鼓励开展相互承认特定课程学分的人才联合培养。

  ▪建设粤港澳姊妹学校(园)平台,推动大湾区基础教育协作发展。

  ▪健全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在粤入学、考试等政策。

  ▪支持建设港澳子弟学校(班)、台商子弟学校。

  ▪推动粤港澳师生交流,开展粤港澳教师协作计划,打造语言、音乐、美术、体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科技教育等交流活动品牌。

  ▪加强粤台教育交流合作平台建设,以深化大湾区教育合作发展推动粤台教育交流合作。

  此外,《规划》还提出推动与“一带一路”国家教育合作和人文交流。强调适应世界格局变化发展,充分发挥大湾区“一带一路”重要门户枢纽作用,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合作,推动大湾区教育“引进来”“走出去”。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1小时学术圈”

  《规划》特别重视提升教育人才队伍素质,强调要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畅通高校人才对外交流合作渠道,推进粤港澳高校教师互相访学进修,共建共享教学和科研团队,探索教师、科研人员双聘或互聘制度,打造粤港澳大湾区“1小时学术圈”。此外,《规划》还提出拓展粤港澳大湾区高校校长交流平台,以及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高校青年教师交流展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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