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 来源: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
最新动态
12月13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在广州召开。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和讨论了李希同志代表省委常委会所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12月10日,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马兴瑞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暨省政府党组会议。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江苏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学习贯彻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对接,为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应有贡献。
12月12日,2020世界数字农业大会、第十九届广东种业博览会在广州举行,省长马兴瑞出席并宣布大会开幕。会上,大湾区数字农业学院正式揭牌。
近日,由广东省政府、瑞士苏黎世州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三届广东省—苏黎世州金融圆桌会议暨两省州深化合作行动计划签署仪式以视频形式举行。省长马兴瑞与苏黎世州州政委员施派共同出席会议并签署《广东省与苏黎世州2020—2022年深化合作行动计划》。马兴瑞表示,希望双方进一步深化金融业开放合作,鼓励更多瑞士金融机构或投资者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金融市场开放对接,拓宽多层次融资渠道,共同分享大湾区建设带来的投资机遇。
12月17日,中共佛山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召开,佛山市委明确提出今后五年佛山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定位是:粤港澳大湾区极点城市、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面向全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同时透露,“十四五”期间,佛山将推进广佛全域同城化,高水平推动“1+4”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建设,高质量推动两市新型基础设施和交通能源水利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12月17日,珠海横琴新区跨境惠企平台正式上线,这是目前全国唯一一个面向港澳企业提供一站式通办的线上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此平台,225项政务事项、12个特色服务均可足不出境,线上跨境通办。该平台可实现港澳居民与内地居民享有相同身份认证服务、大数据服务,以及便利的政务服务。
12月17日,由广州市商务局主办的大湾区数字经济产业沙龙在深圳举行。来自政府部门、数字经济行业企业、创投机构、科研机构等领域近百位精英代表汇聚鹏城,共同探讨大湾区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潜力和前景。
1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十四五”规划研究,提出拟将粤港澳大湾区城际和市域(郊)铁路作为重大工程纳入“十四五”规划,整体推进建设。到2025年,基本形成城市群1至2小时出行圈和都市圈1小时通勤圈,轨道上粤港澳大湾区基本建成。
12月16日,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举办中新广州知识城打造全球知识产权高地誓师大会。会上,知识城管委会、审协广东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仲裁委签署《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知识产权工作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知识城管委会将合作共建粤港澳知识产权调解联盟,承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并将其打造成国家级国际性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
12月15日,经过四年的建设,珠海洪鹤大桥全线正式通车。通过与港珠澳大桥直接连通,洪鹤大桥将打开连接港澳与珠江西岸乃至粤西地区的大通道,进一步完善大湾区交通网络。
12月15日,珠海、澳门共同举行澳门居民珠海社保“跨境办、一站办”业务签约暨“掌上办”上线启动仪式。即日起澳门居民可以“足不出境”和“随时随地”畅享优质、高效、便捷的珠海社保服务。
12月14日,2020年APEC中小企业工商论坛在深圳举行。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旨在积极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强化前海对港人港企港资的吸引和服务力度,为香港服务业发展拓展空间。
12月14日,澳门金融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开展的“粤澳跨境电子账单直接缴费业务”正式启动,澳门居民将可通过澳门10间参与银行缴交广东省的公用事业或民生服务账单,满足居民对跨境金融服务的需求,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基建的互联互通。
近日,深圳市举行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公务员考试,逾13.3万人报考。其中,来自福田、罗湖、南山等区5个岗位定向港澳选拔,吸引了367名港澳籍人士报名。这是深圳首次定向招录港澳籍公务员。
最新政策
近日,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的正式公布,《条例》提出,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九市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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