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7日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2月5日,备受关注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迎来新进展——内地与港澳7部门签署《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澳门金融管理局同意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进行监管并相互配合。备忘录内容涉及监管信息交流、执法合作、投资者保护、联络协商机制等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方面表示,备忘录的签署对落实国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部署、加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监管合作、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跨境理财通”试点业务还未正式落地,但这份备忘录仍透露了不少细节。
例如,针对资金管理原则,备忘录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指导内地银行加强投资账户管理,确保港澳投资者办理“北向通”业务试点所汇入的资金专款专用,理财产品赎回所得资金以人民币原路跨境汇回,实现闭环管理。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同意指导港澳银行加强投资账户管理,确保内地投资者办理“南向通”业务试点所汇入的资金专款专用,理财产品赎回所得资金以人民币原路跨境汇回,实现闭环管理。
又如,“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以“业务发生地管理”为原则,遵循粤港澳三地理财产品和销售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地与港澳银行加强业务管理,防止投资者将办理“北向通”“南向通”业务试点的资金及理财产品用于质押、担保等其他用途。
“这是中国金融业创新和金融市场开放的又一个标志性成果,将有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内的互联互通和金融合作,助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强化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经济内循环和外循环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作用。”渣打银行大湾区总裁林远栋认为,“跨境理财通”在为湾区内居民个人跨境理财带来便利、丰富居民投资标的的同时,也为湾区内的金融机构扩大了投资者基础,拓展了投资业务的渠道和市场,将给渣打这样扎根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性银行带来新的业务机遇。(南方日报记者 唐柳雯 唐子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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